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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文艺管理论文
广播电视文艺管理论文 近几年参与各种广播文艺节目的评奖活动,听评的广播戏曲、广播文学、 小说连播、广播曲艺、广播综艺等节目不下数百。也涉足电视文艺,如电视戏曲、 电视音乐、电视散文、电视综艺等。沉下心来,不免有所思考。本文重在点评广 播文艺,但广播电视不可全然分家,故而也兼及电视文艺。喉舌与媒体 “喉舌”与“媒体”,涉及到广播文艺功能的变化。
建国以来,广播文艺经历过一个由被动制作到主动创作的过程。或者说, 是一个从为人作嫁到自己走路的过程。
50年代初,广播队伍初建,归属于新闻宣传口(中宣部),而不是文化艺 术口(文化部)。电台强调要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成为人民的喉舌。上情下达, 下情上达,广播是媒介和工具。当时新闻类、文艺类节目被称作“新闻广播”、“文 艺广播”,还没有“广播新闻”、“广播文艺”的提法。如果说新闻节目是报纸的“有 声版”的话,那么文艺节目便是社会文艺的“录放版”。文艺编辑有两大任务:一, 政策把关;
二,编、播、录、放。换句话说,就是对社会主义文艺作品加以筛选, 进行广播化处理。因此,他们尽管是决定节目优劣的关键角色,却属于默默无闻 的幕后英雄,既不自我标榜,也不标新立异,只是当好配角。就“广播文艺”而言, 这种为人作嫁的节目制作方式多少有一点被动。
8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力度逐步加大。1980年10月,全国第十次广播工作 会议提出了这样的工作方针:广播电视要“自己走路”。
这个方针50年代初胡乔木曾经提出过,含义不同。当时主要指广播事业要 建立自己的记者、编辑和节目制作队伍,免得只是报纸的传声筒。80年代重提, 队伍已经壮大,设备不断完善,除了广播以外,还出现了电视,影响越来越大。
“自己走路”不仅意味着摆脱报纸、杂志那种文字印刷,人工传递的信息传播方式, 而且要充分显示音像俱备、电波传送、迅速及时、传播广泛、感染力强等优势, 开创一条自己的发展道路。
1982年5月,广播电视部正式成立。第二年3月,在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 工作会议上,部长吴冷西强调:要“扬独家之优势,汇天下之精华”。这个观点可以说是“自己走路”方针的补充和发展。
“自己走路”有这样一些迹象:
――80年代,“广播新闻”自成体系,不限于报纸有声版的“新闻广播”。
――80年代,“广播文艺”开始探索,区别于录放版的“文艺广播”。
――80年代,“电视文艺”大行其道,电视散文、电视音乐(MTV)、电视戏 曲、电视综艺、电视文化专题、电视艺术片等多种样式纷纷呈现。
――80年代前期,广播剧形成创作高峰,90年代被纳入中宣部“五个一工 程”奖项。
――80年代,电视剧异军突起,蔚为大观,以极其普及的方式与电影争夺 观众。
――80年代中叶,电影也划归广播电视系统。1986年1月,广播电视部改 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90年代,国家教委正式确认并新增“广播电视艺术学”学科,设学士、 硕士、博士生专业。
同样在80―90年代,正当广播电视系统提出“自己走路”和“扬独家之优势” 的时候,理论界、学术界开始通行一个与“新闻”、“宣传”不完全相同的概念 ――“传播”。
在传播学领域里,广播、电视与报纸、杂志、图书同样被视为面向大众的 传播媒介和工具,简称“大众传媒”。它们是“传者”与“受众”之间的桥梁。
从媒体的角度看,广播电视实际上存在着双重品格:既是新闻信息的传输 工具,又是文化艺术的载体。作为文艺的视听载体,广播电视不是惟一的,除此 之外还有电影、录音带、录像带、CD、VCD等等――或许将它们统称为“音像文 化”、“音像艺术”更为准确。80年代以来,除了政府主办的广播电视节目以外, 商业化操作的音像制品已经进入市场,具有同样的视听效果。
音像文艺的社会化,给广播电视文艺带来了竞争和压力。就“传者”而言, 你播我听、你播我看的单一的传播途径改变了。专业化的音像技术不再是广播电视系统的专利。独家经营变成了多家经营,文艺领域的行家里手大量涉足音像创 作。中外音像制品正在成为广播电视文艺的强大对手。就“受众”而言,文化消费 观念增强了,拓宽了。他们可以有多种选择,不再限定于收听、收视电台电视台 的节目,视听口味也越来越高。于是,在音像文化领域里,不再是电台电视台的 编辑为观众筛选、择定节目,相反地,广播电视文艺节目与其他音像制品一样, 要接受受众的选择与检验了。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电台文艺编辑向来有两大特点,一是具有强烈的“喉舌” 意识,对政策把握和舆论导向十分敏感(因为长期归属于新闻宣传部门);
二是 具有无可比拟的广播电视专业化技能、技术、技巧(因为是政府独家经营)。这 两个特点曾经是两大优势。如今,这两大优势显然要重新认真地思考了。
喉舌意识主要是就新闻宣传而言的,电台文艺编辑们常说:社会文艺所允 许的,我们不一定允许――因为电台是政府的机构,重在表达政府的意志,传播 政府的声音,必须强调政策性、权威性。这一点毫无疑义。然而,文艺和新闻虽 然一样姓“文”,却分属两个范畴:新闻强调客观、真实;
文艺强调主观情绪。新 闻言简意赅;
文艺情趣盎然。新闻迅速及时、“喜新厌旧”,重在追逐时代和生活 的浪潮;
文艺“喜新恋旧”,耐人寻味,重在探索人生价值和艺术魅力。如果说新 闻不乏冷面孔,那么文艺永远有一副热心肠。我国的新闻宣传政策与文艺政策在 侧重点上也略有不同:前者重在统一的舆论导向和优秀的作品示范;
后者重在“百 花齐放,百家争鸣”,要为人民大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喉舌意识和百花齐放意识其实并不矛盾,但也不可相互取代。如上所说, 广播电视有双重功能,倘若说“喉舌”强调的是媒介和工具功能,那么“百花齐放” 强调的是艺术形态功能。广播电视文艺编导运用音像技术与艺术进行了创作,实 际上已经不限于社会文艺的选择、加工、传播,它们自己也已经成为社会上音像 文艺大舞台的作品。作为社会文艺的一部分,它们不再具有往日的权威性,同样 要经受受众的选择、专家的审视乃至市场的检验。
面对媒体的竞争,仅有喉舌意识是远远不够的,泛泛地应付日常播出也难 以满足受众的需求。广播人、电视人应当转变创作观念,变被动为主动,树立“广 播电视艺术家”的意识。目前,文学艺术领域的行家里手既已涉足音像创作,并 且有所作为,那么,广播电视文艺编导除了准确把握政策和舆论导向以外,增强 文艺修养和艺术功力是当务之急。
载体与本体顾名思义,广播文艺是广播所负载的文艺。广播是载体,文艺是本体。电 视文艺类似。
载体的作用不可忽视。在文艺领域里,它们与本体相辅相成,其材质与性 能直接影响到艺术本体的形态特征。比如:
文字――语言的符号,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有了语言文字才有文学,才有 美文巧思和艺术化的文学。于是,文学成为文学的载体。
宣纸――国画的载体。生宣、熟宣的不同性能使泼墨写意与工笔重彩各呈 异趣。
板材――版画的载体。于是有木刻的刀味、铜版画的金属味、腐蚀版的艺 术肌理。
胶片――摄影的载体。胶片、暗房技术造就了摄影艺术。
广场、厅堂、剧场――表演艺术的空间载体。音乐、舞蹈、戏剧形成了广 场艺术、室内艺术、剧场艺术的不同效果。
艺术有个传播问题,也有个记录问题。记录是为了传播。过去的艺术难以 记录和复制,只能口传心授、手工制作、巡回展示,或借助于文字间接记录。这 使文化艺术的普及与发展相对缓慢。20世纪摄影、唱片、广播、电视、电视的相 继流行,意味着找到了新的声像媒体,也是载体。
声像媒体(载体)有什么功能呢? 首先,它们可以记录――客观地记录,不失原样地记录。记录声音、记录 形象、记录色彩。既可以记录生活,也可以记录艺术。既可以静态地记录,也可 以动态地记录。既可以生活化地记录。也可以艺术化地记录。胶片、电子的记录 功能的发挥(电影、电视),其真实性甚至令舞台上三面墙式的“模拟现实主义” 为之逊色,进而去探索“剧场艺术”的新路。
其次,它们可以表现――主观地表现。声音或形象不只是客观的,它们也 能表现主观情绪、个性色彩、审美倾向,甚至可以表现臆造的、非现实的观念 ――音乐、音响尤其具有这种魅力,由此带来独特的审美感受。第三,它们可以复制――大批量的、机械化的、不走样的复制。
第四,它们可以传播――广泛而迅速地传播,可以借助于电子手段实现即 时传播、同步传播。
前两个功能――对生活的客观记录,对情感的主观表现,属于艺术创作的 范畴。艺术讲究情、趣、艺。后两个功能――大量复制,迅速传播,属于传播的 范畴。
依托20世纪的现代科技,新一代的声像载体赋予文化艺术以新的面貌和新 的包装,大潮般地涌向社会。它们加快了文明的步伐,也改变了传统艺坛的风貌。
于是,融汇着机械技术、复制技术(印刷、摄影、拷贝)、电子技术的艺术形态 被视为20世纪出现的、与现代科技相交汇的新艺术。特别是电影、电视、广播, 有人称之为区别于诗歌、音乐、绘画、雕塑、建筑、舞蹈、戏剧七项艺术的第八 艺术,第九艺术、第十艺术。
如果我们深入地思考一下,其实在视听领域,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 艺术语汇和新的艺术手法。一切都是固有的艺术形态(包括电影艺术)业已创造 过的,而且已经相当成熟。视觉艺术如绘画、雕塑、舞蹈、杂技;
听觉艺术如音 乐、歌曲、曲艺说唱;
视听综合艺术如戏剧、电影。即使如广播剧、电视剧,大 抵也不过是听觉化的戏剧和电影式的声像蒙太奇叙事。所不同的,只是将胶片载 体转化为电子载体、将观赏环境由专业化的剧院转化为日常的任意性环境而已 (当然这也很重要)。从音像载体的角度讲,电视更需要从电影那里学习音像蒙 太奇语汇、以及画面运动、节奏,影调、色彩以及音乐、音响等表现技巧。
正因为广播电视没有创造什么新的艺术语汇和艺术手法,因此把握固有的 艺术形态十分重要。
艺术形态没有高低之分,只有手段、方法、风格、格调、韵味之别。它们 之间从来不是相互排斥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契合、借鉴、交融关系。
艺术的哲理触类旁通,人们称之为“通感”。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绘画的线条色 彩、雕塑的块面结构渗透着音乐般的节奏韵律;
音乐的音色、音响、柔度、力度 可以带来空灵(空间感)、柔滑(视觉、触觉感)、冲击力。综合性的视听艺术 如戏剧、电影、电视等,更是随处可见文学、绘画、音乐、舞蹈的影子,甚至还 包括语言文字所负载的有关人生与艺术的哲理思考。于是,广播电视面对文艺,势必形成多元化、多样化的趋势。应该说,艺 术的高下不在于形式的新旧;
作品品位的高低,不在于琢磨什么新样式或开发什 么新品种。关键在于两点:
(1)艺术本体的把握――如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电影 等。
(2)载体功能的发挥――即广播电视自身的艺术表现功能的发挥,如客观 再现,主观表现,以及包括纪实美、形式美在内的情、趣、艺。
把握好这两点,手段的运用和样式的变化自在其中。
数千年人类文明所积累、所创造的艺术手段和艺术方法极为丰富。大千世 界,芸芸众生,可以多视角、多方位、多层次、多形态地表现。没有什么事物广 播电视不可表现,也没有什么题材只可用一种方式一次性地表现。具体到每个作 品,表现手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
最理想的境界只是两个字:得体――得生活的本体、得艺术的本体、得情 感的本体。
原创继创再创 任何文艺作品都有原创、继创和再创。作品的原创很重要,或可称之为“原 生态”的作品。它是继创和再创的根基。然而,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不在于它是 否是原创或原生态。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原创的、原生态的作品比较粗糙,杂质 多,通过继创和再创,才成为精品。随着艺术载体的多样化,继创和再创现象愈 来愈普遍。
即使在出现精品之后,继创和再创依然存在――文艺界称作改编、移植、 二度创作。继创和再创可以不断出现精品,或者各呈异趣。当然,其中也不乏庸 品,甚至膺品。
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
例如,流传千年以上的《西厢记》故事,题材及原创是唐代元稹的传奇小 说《会真记》(又名《莺莺传》)。南宋赵令畴将其改编为说唱形式的《蝶恋花 鼓子词》,同时又有歌舞说唱并举的官本杂剧《莺莺六幺》。金代董解元另作改编,重新创作为长篇说唱《西厢记诸宫调》。元代王实甫则又以“董西厢”为蓝本, 再创杂剧《西厢记》,成为中国古典戏曲舞台上的不朽之作。杂剧精品《西厢记》 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这一题材的杀青、锁定。“王西厢”是用北曲演唱的,称“北西 厢”。明代又有以南曲演唱的同名传奇剧本出现,情节人物有所拓展,带有江南 风情特征,称“南西”。至于清代以来各种地方戏曲和曲艺里的“西厢”、“红娘”, 乃至不同演员的不同表演艺术流派,如京韵大鼓《大西厢》,昆曲折子戏《传柬》、 《闹柬》,荀派京剧《红娘》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难以互相替代。时至 今日,新编越剧、蒲州梆子、歌剧、电影、电视连续剧的《西厢记》仍在继创或 再创。
又如,400多年前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问世以来,各种艺术 形态的继创和再创始终没有停止。英国重视原创和原作,不作过多的改动。美国 则在原著基本情节和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为我所用,大幅度改编,加以再创。例如 百老汇歌舞剧《西区的故事》采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把中 世纪意大利两大家族的世仇变成了纽约贫民区两大青年团伙的争斗;
电影《罗密 欧与朱丽叶》又设置为当代意大利后裔的族仇和枪战。然而,原著中“以爱情化 解仇恨”的中心主题没有变,震撼人心的悲性结局没有变。同样的情况,日本著 名电影导演黑泽明的《乱》,将莎士比亚《李尔王》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放置在古 代日本部族,加以电影化的表现。这,也是一种再创。
诗,谱曲为歌。乐舞,可以引发诗情画意。口述的故事,文学化加工而为 小说。小说搬上舞台成为戏剧。经过屏幕化处理,成为电影、电视。短篇的可以 生发为中篇、长篇;
长篇的可以浓缩为单本、连续、系列、片断;
古典的、章回 的可以改写成现代的;
外国的可以转化为中国特色的。
广播电视既然是音像载体,既然被视为艺术形态,那么它可以充分利用声 音元素和音像元素观照整个世界,观照自然、社会、人,观照古今中外所有的文 学作品和艺术作品。它可以原创,也可以继创、再创,大有用武之地。
以广播文艺(有声文艺)为例:
原创――包括两种:一种是记录社会文艺的原创,即尊重原作,如实地记 录和播出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话剧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电影作品。另 一种是广播文艺的原创,即利用广播特点、发挥广播特长的广播新歌、广播评书、 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继创――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程度不同的编辑处理和广播化加工。如录音剪 辑、作品赏析、文艺专题、综艺晚会等。艺术史、艺术理论及艺术知识的概括与 介绍也可以说是一种继创,如“阅读与欣赏”、“广播戏话”等。
再创――广播文艺作品(如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 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既有原创,也有再创。再创体现为对其他文艺题材及 作品的移植、改编和二度创作。
这里所说的原创、继创和再创,主要是就广播电视作为“音像载体”的艺术 表现功能而言的。实际上,广播电视毕竟与其他音像载体(如唱片、录音带、录 像带)不同。作为“传媒”,它以信息传播为主要职责,其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常 常比艺术表现功能更为突出。当信息传播与艺术化的加工制作有所冲突的时候, 常常宁快勿精,要把“迅速、及时、真实”放在首位。这是新闻与艺术在广播电视 中孰重孰轻的问题,可以理解。
迄今为止,广播电视文艺节目更多的是记录社会文艺,或者在此基础上进 行广播化、电视化的处理(继创)。至于充分运用音像语汇的创作(如广播剧、 电视剧、MTV等),则相对有限,因为它需要专门组织力量,有比较充分的创 作时间和相应经费保证。这对一般电台电视台来说有一定的困难。50年代以来, 专门性的广播文艺和电视文艺创作队伍不是没有,如:1953年建立的中央广播文 工团,1980年改为中国广播艺术团,任务主要是为广播及电视系统创作、排练、 录制文艺节目。1983年又有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的建立。此外又有北京电视剧制 作中心等。这几家单位实行文艺体制,确实创作了不少好作品。但是仅仅靠这几 支队伍显然不敷数以千计的电台电视台的播出需要,大量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制 作仍然由电台和电视台自家承担,日常节目靠互相交换的办法加以充实,近年来 则往往择用市场上业已通行的音像制品。就广播电视文艺而言,市场化操作和制 播分离将是一条新的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广播电视作为媒体的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同样可以用于文 艺节目,甚至形成广播电视文艺的特色。例如:
传播功能――表现为文艺节目中新闻因素的介入,以及新闻节目中文艺手 段的运用。最典型的是所谓“专题”类型的节目。前者称“文艺专题”,如穿插有新 闻式采访的综艺专题、综艺晚会、文学专题、戏曲专题、曲艺专题、音乐专题等。
后者称“新闻专题”,如运用文艺手段加以渲染的新闻特写、新闻故事等。在这类 节目里,既有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又有文艺的情、趣、艺。据说,国外影视界并没有“专题片”的提法,要么是“纪录片”,绝对真实;
要么是“故事片”或“艺术 片”,基本虚构。其实,两者不必那么泾渭分明,其间不同程度的交叉与融合应 该是客观存在。正如报告文学、散文特写,以及国外的所谓“新新闻主义”。此类 作品的新闻题材令人关注,文艺手法引人入胜,近年来颇受欢迎。在某种意义上, 这样的文艺形式和新闻表现形式是伴随着大众传媒(报刊、广播、电视)的盛行 而出现的。
记录功能――表现为文艺节目的纪实倾向。这一点与“新闻性”有所关联。
但新闻强调时效,文艺的纪实风格则不必受时效的制约,可以表现历史的、自然 的、地理的、民俗的、文化的内容,具有相对稳定的、人文的价值。记录与纪实 的风格甚至不限于专题,已经影响到影视剧的创作,如电视剧《黑槐树》、电影 故事片《一个都不能少》。此外,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记录就是历史,就是文化, 音像记录具有珍贵的资料价值(新闻记录和艺术记录同样如此)。从这一点讲, 广播电视节目中的音像资料不应该“一次过”,可以多视角、多方位地重复运用、 反复使用――因为任何声音和图像都是多义的,换一种视角,就可以有不同的解 释。传播学认为,被反复使用的资料是最有价值的资料。挖掘资料的价值,将资 料用到极限,是最经济的做法。况且,读解资料可以充实和丰富自己,提高分析 与鉴赏能力。
总之,尽管电台电视台文艺编辑所做的大量工作属于继创和再创,但是只 要不是平庸的照搬和抄袭,只要以“二度创作”的观念倾注才情,这种带有广播电 视特点的继创和再创决不亚于原创,甚至会令人拍案叫绝。历届评奖中的精品不 乏其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