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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称车损500元以下保险不赔是霸王条款
司机称车损500元以下保险不赔是霸王条款 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昨天正式推出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绝对免赔额等 条款。记者调查发现,与这项条款有直接关系的“有车族”反应不一:新司机反对, 老司机支持。司机反应 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怎么会这样呢?投保险就是买放心,当然选全赔。”一位刚刚成为有 车族的司机接受采访时,记者解释了好几遍,他才听明白“绝对免赔额”于自己意 味着什么。这位刚刚办完“全赔”而且开车很谨慎的司机说:“这简直就是‘霸王条 款’嘛!应当通过适当手段来引导司机选择绝对免赔额制度。我要找哥们儿合计 一下,看看到底怎样合算。如果太不合算,就得考虑换个公司办保险了。” 通州一位有9年驾龄的车主是这项条款的支持派,他把目前很多交通 违章的原因归结为“保险公司对他们太纵容”。他说:“你看现在大街上很多车开 得那个悬哪,这些车多半是低档车,而且是新司机,他们一是没出过什么事胆子 大,二是本身不太心疼车,另外,大事故小事故保险公司都管赔也是一大原因。” 人保苦衷 车损险经营有困难 昨天,人保北京分公司一位负责人满腹“苦衷”地告诉记者:随着新车 和私家车数量的增加,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额索赔在车险业务经营中占到了 80%左右,3000元人民币以下的案件占50%左右,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案件占40% 左右,个别案件的索赔额只有几十元。而保险公司处理每笔500元以下的赔案大 约要支出成本250元。“因此,在车险业务中,小额理赔案的现场查勘与理赔工作 是困扰各家产险公司车险业务的经营难点之一。” 人保认为,这些产品引入了更多的费率调节系数,对低风险客户给予 更多的费率优惠比例,对高风险客户则提高费率标准,进一步体现了同质同价, 异质异价的保费分摊原则。
中消协担心别形成价格联盟 “新增500元免赔额,想保500元以下就得购买《不计免赔额特约条款》” 是否属于强加,是否意味着所谓的“高风险客户”利益受损?保险公司实行绝对免 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于这些问题,中消协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没有正面回答记者。他 说:“这(500元以下免赔)是(保险公司)有条件地实行对自己的权益寻求最大 保护。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加大,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越来越大,这种情况今 后可能会更多。” 王前虎最担心的是此类条款会被其他保险公司“拷贝”,一旦出现这种 情况,消费者在“价格联盟”面前就无可选择。因此,希望保险公司在设计此类条 款时能多征询一下消费者的意见,权衡一下双方利益,设计出更多符合更多消费 者利益的产品。市场经济也是消费者权益经济,谁把消费者权益考虑得更多,企 业获得更大市场份额的机会也就更多。
信报声音 且看人保公司的“免赔逻辑” 据说,人保公司的出发点还是好的。人家不是为了区区上亿元的小额 车险款,而是为了公众的安全。以前不管大小,保险公司的理赔在那儿撑着,搞 得司机没事就撞车玩,今天追尾,明天擦边,这多危险啊。现在好了,咱不赔了, 也就没人撞车玩儿了,也就天下太平了。只是500元以下的不赔了,会不会搞得 司机们干脆大撞特撞呢?驾驶员会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态:撞就撞狠一点,感觉不 够500元,干脆再来一脚油门。不过这也不怕,500不行,就提到1000.这可不是 开玩笑,有事实为证。去年,深圳保险行业公会要求各公司必须执行“1000元以 下车损不赔”规定。太平洋财险成都分公司也作出决定,凡是新车购置价在15万 元以下或排气量在1.6L以下的车型,只要车损额在1000元以下,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付责任。
那么1000元再不起作用呢,按照人保公司的“免赔逻辑”,只能一路抬 上去了;
当然最起作用的办法,就是不管多大,一律不赔。现在的问题是,什么 都不赔了,那还要保险公司干什么。有人说保险公司这样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的条款是“霸王条款”,也不是 没有道理。保险人应当通过给被保险人选择权,并通过适当的经济手段引导被保 险人选择绝对免赔额制度,而不是用“堵”的办法。“逼”着被保险人“就范”,既有 垄断之嫌,又违背法律,也肯定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
北京娱乐信报·迟国维 革继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