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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简要介绍了审计的经济监督、鉴证、评价和建设职能,阐述了审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应用中的各个环节,为更好地利用审计职能来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参考。关键词:市场经济;审计职能;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财务管理。
近年来,我国经济越来越广泛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审计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设施和通用商业语言,面临着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和需要。与此同时,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新型市场工具的不断创新,经济活动方式的日趋复杂,对新形势下注册会计师行业充分发挥签证职能,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应对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所有这些都要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技术、审计方法和审计理念实现新的突破,并积极推进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1]。
1 审计的职能。
审计的职能是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功能,由审计的本质所决定,并反过来客观反映审计的本质。它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和人的思维能力的进步,人们对审计职能的认识逐渐深入,并进一步深化和延伸,揭示出审计潜在的职能,这有利于审计人员更好地利用审计的现有职能,指导人们进行审计实践,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2]。
审计是独立的监督活动,具有经济监督、鉴证、评价和建设职能。
1.1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
经济监督职能是审计的基本职能。经济监督就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是否以法规为准绳,以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为依据,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查,揭露错弊、违法违纪,损失浪费行为及经营管理缺陷,督促单位或个人遵守财经法纪,履行经济责任,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
1.2经济鉴证职能。
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确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公允、合法、合规,并出具书面证明,以便为审计的授权人或委托人提供确切的信息,并取信于社会公众的一种职能。鉴证既为被审计单位服务,又为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授权者或委托人服务,这一职能更突出地表现在民间审计或独立审计中。随着我国现代审计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了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其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被社会所公认,这就充分体现了民间审计的鉴证职能。
1.3经济评价职能。
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所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和判断,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总结经验,寻求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效益的途径。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单位的检查,评定其经营决策、计划、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科学先进,是否贯彻执行,评定其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评定其各项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是否真实、可靠;评定其各项资源的使用是否合理和有效,并根据评定的结果;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
但我国社会主义的审计评价,一定不能局限于微观经济的评价,必须正确处理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关系,从宏观经济利益出发进行微观经济评价,以助于保证评价结论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1.4审计的建设职能。
随着审计工作的逐步完善,审计人员可能在审查过程中针对存在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的建议和意见,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改进工作,以及被审查单位以后各项工作有序、合理地进行。
2 审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2.1深入评审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论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大小,都应该对其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并据此确定审计工作符合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实质性测试的程序、范围和重点。 对行政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财务管理的审计,主要审查任期内单位财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单位内部监督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有无贪污、私分、侵占、挪用公款及公共财物等违法违纪问题;评价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即是否在需要控制的所有主要环节都建立了控制制度,内控制度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的内控制度能否有效地防止违纪行为,确保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2.2深入审计单位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状况。
审计人员应当针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职责、任务的实际情况,通过对任期内逐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任职初期相比较的经济指标增减变化情况、债权债务变化情况、预算内外收入解缴情况的核实比较,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
2.3深入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
一是审查任期内预算编报和执行情况。主要审查预算编报是否及时、真实、准确,有无虚列预算项目,骗取国家拨款的情况;有无突破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相关经费情况等问题。二是审查任期内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管理情况。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应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对任期内单位各项收入的审计,应从银行账户入手,审查任期内单位各部门的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是否存在多头开户,收入组织是否得力,有无以物抵收、到缴费单位报支抵收,有无收入不入账,转移、截留、隐瞒、坐支收入,甚至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对各项支出的审计,主要是审查是否合规合法,有无违反规定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乱发奖金、津贴、补助和实物及挥霍浪费等问题。三是审查任期内单位固定资产购置情况。主要审查任期内购置的资产、设备是否经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才采购的,审查是否通过公开招标招募房屋的修建单位。审查所购买小轿车的审批手续及购价和排气量是否通过政府批准、是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四是审查任期内财政预算使用淆惑情况。主要审查任期内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是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行政机关经费的使用是否履行了其法定职责,向社会提供了有效的服务,是否做到合理节约,有无明显不当和损失浪费的情况。
2.4审计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
对任期内的资产审计,主要审计核实任职初期、任期内和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会计核算的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安全和完整。查清任职初期、任期内和离任时各项资产增减变化及报值增值情况[3]。
一是审查任期内流动资产情况。主要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安全、完整情况;审查预付款是否及时进行清理,有无长期拖欠情况;审查库存材料、产品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领用手续是否齐备。
二是审查任期内固定资产情况。主要审查任期内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对各项资产是否定期进行清理、盘点;资产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将单位的固定资产在手续不完整的情况下出租、出借的行为;对外投资是否真实存在,有无收益及损失,特别注意如有损失要查找原因。
三是审查任期内净资产。主要审计核实领导干部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净资产是否真实、合法、有效,重点是否准确区分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
2.5审计单位重大经济决策。
主要审查任期内重大经济活动开支决策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可行性分析及专家论证,有无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决策造成浪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重大的经济问题,分清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2.6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行为。
审查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行使管理职权过程中决策、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及宏观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效益性的同时,审计其个人有无滥用职权,有无超越职权决策、盲目决策和个人武断决策,直接干预工程发包的问题,检查其个人收入、支出的合法、合规性,核查有无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等行为,有无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牟取私利、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等问题。
总之,尽管审计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大的效用,有效的控制和防范了许多错误和漏洞,但现实中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如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审计时间的限制,审计人员与被审单位勾结等原因,审计在很多方面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防止各种错误的发生,以便规范和监督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宗潘。审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 郝玉贵。审计学[M].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 张庆龙。内部审计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