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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对廉政政策决策的影响
网络舆论对廉政政策决策的影响 一、网络舆论对廉政政策决策带来新的挑战 (一)网络舆论的突发性挑战廉政政策决策的渐进性 廉政政策决策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它是廉政决策主体围绕政策方案的达 成,相互之间所作的讨价还价、谈判与妥协的互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涉及 众多的利益主体,众多的人员,所以常常要面临“众口难调”的尴尬,因为每一个 参加者都寻求得到最大的收获,并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一旦决策失误,其负 面影响和破坏力极强,损失无法估量,因此也就决定了廉政政策决策是一个渐进 性的、非常慎重的过程。而网络舆论则全然不同,其往往具有突发性和迅速性。尤其是关于官员腐败的舆论,更是能一石激起千层浪。例如,安徽庐江“艳照门” 事件,照片主角直指庐江县委书记和副县长,一经报道就成了各大网站的热点, 出现了大量跟帖和评论。虽然最后经调查是一起彻底的乌龙事件,但是庐江官方 在应对突发的网络舆论时处理不够慎重,几次前后不一的回应,不仅引起了网民 的“习惯性质疑”,还加剧了网民的猜测,有的认为背后还有官场内斗、贪腐事件, 即便在揪出照片真实人物后网民们还认为是官方使出了“丢卒保车”策略。可见, 网络彰显出其巨大的舆论聚集功能,往往让决策者们措手不及。
(二)网络舆论的主动性挑战廉政政策决策主体的公信力 廉政政策决策属于精英决策,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具 有廉政决策权力的是决策者,对廉政决策权力有影响力的人是决策参与者,由决 策者和决策参与者共同构成决策主体”,决策主体掌握着决策的主动权,及时发 现问题进而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或者在问题暴露出来之后主动采取相应的补救 措施。网络舆论的出现对廉政政策决策的这种主动权和主动性提出了挑战。网络 事件往往是经过网民的热切关注之后才进入决策者们的视野中的,要么条件反射 式的立即辟谣否认,要么迫于舆论压力才做出回应,无论哪种都不是网民满意的 结果。这样一种被动的补救性的措施给政府形象及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带来极大的 负面影响。例如,昆明“艳照门”事件,事件一经传播立即得到官方的关注,但是 在“艳照主人公是否是发改委官员”的问题上,昆明官方多次改口。昆明发改委就 艳照当事人问题经历了“否认―承认―再否认―再承认”的过程,可谓上演了一场 “变脸”绝活。尽管最终以“犯罪嫌疑人被控制”与“艳照当事人被调查”告终,但是 同时政府的公信力也丧失殆尽。接连不断的官员丑闻事件的揭露,虽然惩罚了一 部分问题官员,但也同时让作为廉政政策决策主体的其他官员的威信大打折扣。(三)网络舆论的非理性化挑战廉政政策决策的理性化 廉政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特别是反腐倡廉部门为制约公共权力拥有者、 治理腐败现象,经由政治过程而制定的实现廉洁政治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方向及其 过程,它是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战略、策略、法令、决定、条例、计划、措施、方 案等的总称”。作为反腐倡廉的战略策略,实现廉洁政治的行为准则,必然要求 廉政政策的决策具有高度的理性化和科学化,以保证制定出来的廉政政策的正确 性。但是网络舆论则不同,一份来自台湾地区的研究表明,不同人在使用网络进 行政治参与时怀有不同的动机,其使用目的可以分为五类:获知信息、沟通、展 示自我、娱乐和宣泄[5]。这些都带有主观色彩,都具有感性和情绪化的特点。
由于网络传递信息在形式上是个人选择的结果,网络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 兴趣选择信息,将信息“拉”过来享用,这使得原有的“公共关系到群体”发展为“公 共关系到个人”,这是公共关系发展的进步,可是从群体到个人的发展也为非理 性化和情绪化创造了条件。这种非理性化和情绪化容易导致虚假舆论的泛滥,破 坏网络舆论环境,给廉政政策决策带来困难。
二、网络舆论对廉政政策决策的积极影响 (一)网络舆论降低廉政政策决策风险 廉政政策的科学决策与决策所面临的体制密切相关,当代中国实行的公共 决策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在决策体制中处于核心的领 导地位,政府在决策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决策体制中权力分配结构上 集权色彩较为浓厚。我国的廉政政策许多都是党内出台的一系列规章条例,是党 在执政过程中推进廉政建设的经验总结。在这些政策的出台过程中,由于政策对 象的特殊性以及党的决策体制的特点,使得人民群众在廉政政策决策中所能起的 作用非常有限,由此加大了廉政政策的决策风险,可能导致部分政策因脱离群众 而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信服和支持。尤其是部分领导人多年来形成的“拍脑袋决 策”和“一言堂”的不良作风,更是加剧了民众对这种“革自己命”的廉政政策的不 信任感。网络时代的来临,电子政务的实施,网络舆论的形成,使得廉政政策决 策主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收集到决策所需的信息。“互联网上的信息从发 布到被用户终端获取几乎可以做到同步,而且对于信息发布者的技术要求很低, 与此同时发布渠道广泛,信息流转速度快”。鼓励、支持网络舆论参与、介入廉 政政策决策活动,或者说在廉政政策决策中充分尊重、考量网络舆论,既是密切 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更是党和政府政治自信、提高民众信任度的直接表现,同时还将有效避免廉政政策决策中的“独断”,从而降低廉政政策的决 策风险,防止廉政政策决策错误的发生。
(二)网络舆论提高廉政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科学和民主决策是“我国现代行政体制改革及社会主义现代民主发展的一 项基本任务和长期准则,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科学决策是 指决策不仅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更要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符合科学的决 策程序。民主决策是指要让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参与决策活动,管理社会事务。
通常认为,民主决策又包括两个方面的民主:一是决策内容的民主,即决策应当 采纳群众的意见,反映民意;二是决策程序的民主,即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 按正确的程序进行决策,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信息和民意是公共决策的基础, 是实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保证,科学的决策需要有充分的真实客观信息作依 据,充分的信息必须反映广泛的民意,如果不能获得足够真实客观的信息,决策 者将难以作出正确的决策。在传统的廉政政策决策活动中,决策层获取信息的渠 道和方式单一,信息在传播过程中有可能失真,所以很难掌握相对全面的信息, 严重影响着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实现。而“网络舆论是人类文明新开辟的处女 地,是一片肥沃的土壤,在这里能够生长出公平、公正、民主和进步”。政府的 重视、网络的开放、上网的便捷,实现了对普通民众话语权限的解放,网络舆论 成为社会民意的一个重要反映,同时也成为廉政政策决策必须充分尊重的民意基 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舆论极大地提高了廉政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 性。
(三)网络舆论监督廉政政策决策主体 由于权力和信息的不对等,在传统媒介时期,决策主体总是处于强势的一 方,即便出现民众痛恨的各种腐败行为,大部分人也只是敢怒不敢言,又或者是 因为缺乏有效的渠道,即使敢言也申诉无门,好不容易申诉成功还存在遭遇打击 报复之危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外部监督乏力,决策主体容易出现权力滥用 和腐化行为,不利于廉政政策的制定。网络的特点之一就是公众能毫无顾虑地自 由发言,在网上获取的信息是海量而又迅捷的,其速度比起政府的信息搜集毫不 逊色甚至更加快捷。互联网是一个参与性的信息网络,网民不但是一个观众,同 时他(她)也是导演和演员。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由于自身面临困境,被社会的腐 败问题困扰才去反馈信息,才去尝试寻求建立更加有效的廉政政策的途径,而是 只要发现了腐败问题,就会主动去进行审视和评价,开始积极主动地构建良好的 廉政政策体系。网络舆论和网络举报直接给公共权力部门造成巨大压力,迫使决策者迅速做出回应,并且要公正决策,不徇私情,否则将面临一波比一波更严厉 的舆论拷问。网络舆论很好地监督着我国的公共权力机关,廉政政策决策者及时 地做出符合广大网民意愿的正确决策,再也不敢像以往那样官官相护,怠慢百姓。
所以,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新型的监督形式,有效地监督着廉政政策决策主体的决 策行为。
(四)网络舆论增强廉政政策决策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廉政政策的生命。美国著名政治学者李普塞特将合法性定义为 “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成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 一项政策具有合法性是得到公众认同并自觉贯彻执行的前提和基础。一般认为, 代表有关群体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的程度,是一项政策合法性的最主要来源。网络 舆论是网民利益要求和愿望的一种表达方式,决策主体尊重网络舆论,是对网民 参政议政权利的认同和肯定。自网络诞生以来,我国政府对待网络的态度已发生 了根本改变,改“堵”为“疏”。从最初的“一味隐瞒”到现在的“主动公开”,尤其是 新一届党中央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网络手段,主动问计于民,开 通官方举报网站,鼓励网民积极参与、建言献策。这是对网民正当权利要求的满 足,这样制定出来的决策能最有效地维护公众的利益,能获得公民对政策心悦诚 服的认可和支持,能有效地增强廉政政策决策的合法性。因为“在现代社会,一 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对民意作出一定的回应,否则就难以取得民众的认同,并 进而在民众中失去合法性,而网络公共舆论又恰恰是当下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民 意”。在廉政政策决策中,越尊重网络舆论,也就越能反映社情民意,进而越容 易得到社会公众对廉政政策的认同,自然也就越有利于提高廉政政策决策的合法 性。
三、网络舆论对廉政政策决策的消极影响 (一)网络舆论的极端从众化增加廉政政策决策的难度 社会心理学家欧文贾尼斯指出,决策者在危机期间容易出现从众综合征, 也就是说,与群体保持一致的愿望,压倒了理由充分的慎重思考,于是产生失败 的政策。其实,网民在发表言论、看法的时候也容易出现这种从众化现象,大多 数人总有一种惯性思维模型,习惯于站在多数人的一方去看待问题,总认为多数 人支持的就是对的或是有理的,这样带有太多的感性色彩而忽略了自身的理性思 考。这就容易使得网络舆论被扭曲,偏离原意,抑或是可能因极端强化某种观点 而变得偏激,以偏概全,造成民意失真。廉政政策的决策者和执行者是否有能力甄别这些信息,以及如何回复这些信息来源,都成了信息时代政策反馈所面临的 棘手问题。决策者要保证廉政政策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就必须对这些海量的 甚至是不理性的网络舆论进行甄别,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常常由于技术的有限性和 网络的难控性,导致这种甄别极为困难,从而增加了廉政政策决策的难度。
(二)网络舆论的情绪化损害廉政政策决策的合理性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来了网络舆论表达的井喷,也造成了网络社会的无序 化。在网络表达和使用过程中容易体现出道德的缺失和客观性的偏移,常常出现 随便对人进行“人肉搜索”现象,这不仅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而且还会对公民造 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尽管对“表哥”进行“人肉搜索”是一个成功的反腐案例,揭露 腐败行为本身是正义的,被揭露的腐败内容是客观的、真实存在的,对罪犯进行 法律惩罚也是必要的,但是这种方式毕竟是不道德的,具有非程序正义的特点。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的反腐渠道值得肯定,但“人肉搜索”并不是我们应该倡导的 合理合法的方式。此外,随着收入差距拉大、就业形势严峻等一些社会问题引起 弱势群体的被剥夺感和心理失衡的加剧,一些网民把众多对社会不满的情绪注入 网络这样一个自由的平台里,把网络当成情绪发泄的“垃圾场”,随意谩骂,仇官 仇富等。一旦遇到官员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性丑闻等,网民们经常是火上浇油, 把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和愤怒淋漓尽致地在网上宣泄,网络舆论有时迅速升级成网 络冷暴力,形成“伪民意”。决策主体如果在这种民意基础上做出有关廉政政策的 决策,这种决策的合理性显然要大打折扣,甚至使得有些廉政政策的决策不具有 合理性。
(三)网络舆论的虚假性降低廉政政策决策的效率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无法轻易得知对方的真实信息。由 于网络的虚拟性、网民的匿名制,使网络舆论的真实性也难以衡量,一些网民觉 得反正也没人知道我是谁,所以经常会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说,这种“去责任 化”导致虚假网络舆论的泛滥,“有些人基于网络的虚拟性随意发表未经证实的腐 败线索,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困扰”。以“房婶事件”为例,2012年11月21日网上 贴出了一份家庭房产一览表,显示李芸卿名下拥有24套房,据估算价值数千万元, 网友戏称其为“房婶”,并引起广泛热议。针对此事,广州市纪委于2012年11月21 日16时56分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回应称:“正在核实了解。”2012年12月20日广州市 纪委监察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实,经过调查,所谓“房婶”李芸卿并没有违法违纪 问题,其购房资金来源清楚,所拥房产属合法致富,并指出有关部门存在违规查 询并泄露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问题。一份网络举报,廉政部门花了近一个月时间进行核实,结果证实是虚假信息,这是对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果廉政政策决 策者面临大量这样的虚假信息,网络舆论不断提供这样的虚假信息,必将大大降 低廉政部门的决策效率,给廉政政策决策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作者:刘雪明 禹黄姣 单位:广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