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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统一还是武力统一
法律统一还是武力统一 人们常说“美国独立”如何如何,但实际上1776年《独立宣言》发布的 时候,还没有“美国”这回事,有的只是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是独立为13 个“国家”(States),而不是一个“美国”;到1777年《邦联条款》,各“国”仍保留 大部主权。《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上下册,麦迪逊著,尹宣译,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中尹宣先生将此时的State译为“邦”,非常准确;
直到1787 年《美国宪法》在人民主权基础上建立联邦政府,各邦才放弃作为“国家”的主权, 而只保留“州”权。所以,《美国宪法》中的state还是译为“州”为好。1787年费城 制宪会议,并不是为一个已经存在的国家制定宪法,而是通过制定宪法,把13 个各自独立的“邦国”统一为一个“国家”。制宪会议上最激烈的争论,就发生在国 家主义者和各邦主权倡导者之间。
写于费城制宪会议后、《宪法》批准前的《联邦党人文集》劈头就问:
“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慎思和选择来建立一个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 定要靠偶然和暴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建制”?这一篇出自参加过制宪会议的汉密 尔顿之手,看来是有感而发。
费城制宪会议本来定于1787年5月14日召开,但到5月25日,出席的人 数才达到代表7个邦的法定数目。除了本邦宾夕法尼亚的代表外,来自弗吉尼亚 的麦迪逊是最早到会的,5月5日就到了。当弗吉尼亚的其他代表于17日全部到齐 后,他们利用其他邦代表姗姗来迟的空挡,在麦迪逊会前思考的基础上,起草了 一个方案,这就是5月29日由当时任弗吉尼亚邦长、也是制宪会议代表的伦道夫 向会议提出的15点《弗吉尼亚方案》。这个方案为此后的会议确定了主题。这一 点看似偶然,但其实是慎思的结果。
《弗吉尼亚方案》的要点是建立一个全国政府以代替当时的邦联大会。
按照《方案》,全国政府的议会席位,根据各邦的财政贡献或自由居民的人数在 各邦之间分配——这无疑有利于大邦,因为大邦的人口多,钱也多,所以在小邦 看来,《弗吉尼亚方案》是一个大邦方案。议会采取两院制,第一院由各邦人民 直接选举产生,第二院由各邦议会提名、由第一院选举,而这将改变邦联大会采 取一院制、由各邦派代表组成、每邦一个表决权的现状。更重要的是,全国议会 有权否定各邦的立法。除全国议会外,这个政府还包括全国行政官和全国性的独 立司法部门,由最高法院和低一级的法院组成。而原来《邦联条例》下立法和行 政合一,并禁止设置邦联法庭。(《辩论》,页15-19,下同)5月30日在讨论到改变《邦联条例》中每邦一个表决权的时候,德拉 瓦代表里德提出推迟讨论,理由是德拉瓦邦议会的授权书不同意改变每邦平等表 决权的规则;
如果一定要改变,那德拉瓦代表团只好从制宪会议中撤出。这构成 了制宪会议的第一次危机。但麦迪逊当天的笔记非常乐观:“改变议席分配的建 议终将实现,因为,除德拉瓦外,其他的邦都没有出现反对意见。”(页26) 事实证明,麦迪逊还是太乐观了。经过连续辩论,到6月11日,就全 国议会第二院是各邦各占一席还是按人口比例分配进行投票的时候,当时与会的 11邦中,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马萨诸赛、南卡罗来纳、北卡罗来纳、佐治亚 6邦都同意按人口比例分配,而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德拉瓦、马里兰5邦都 同意各占一席(页106-107)。这意味着,各邦主权的倡导者们已经成功地形成 了联盟,有力地对国家主义者(nationalist)提出了挑战。国家主义者只有一票 的优势,根本不足以解决争议。
6月13日,建立在脆弱多数意见基础上的全体委员会报告被推迟讨 论;
休会一天后,6月15日,新泽西代表佩特森提出了代表小邦立场的《新泽西 方案》。《新泽西方案》的主旨是是修订《邦联条例》,而不是推倒重来。为此, 其重点是扩大邦联大会的权力。比如,授权邦联大会征收进口税,给邦联创造独 立财政来源;
在摊派款项的时候按各邦人口,而不是《邦联条例》中规定的按各 邦全部土地价值分摊;
选举一个多人组成的邦联行政部门,由邦联行政部门再任 命一所最高法院,作为邦联司法部门,而这些都是原《邦联条例》中没有的。对 拒不执行邦联大会通过的法案或条约的各邦,“邦联行政部门有权从联盟内各邦 征集军队,根据需要,以武力使其服从这些方案,或遵守这些条约。”(页125 -127) 来自宾夕法尼亚的代表威尔逊总结了《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 案》的14点不同之处,但两者根本的不同,在于“前者以人民为全国议会的基础, 后者以各邦议会为全国议会的支柱(页131),前者全国议会第一院由人民直接 授权,第二院由人民间接授权,而后者仍然坚持《邦联条款》中邦联大会由各邦 代表平等组成的现状。各邦平等的代表权意味着承认各邦人民主权平等,但如果 要坚持全国人民主权,由于各邦人口并不相等,各邦人民作为集体在全国议会中 的代表权便不能平等,这样才能保证公民个体的代表权平等。所以,《弗吉尼亚 方案》实际上是”公民个体为本、统一宪政立国“的大共和国方案,而《新泽西方 案》是坚持各邦分别共和的小共和国方案。
对《新泽西方案》的后果,来自弗吉尼亚的代表表达了他们的忧虑。16日,伦道夫说:“实质问题,是我们死守邦联方案不放,还是实施建国方案。
前者的不足,通过以往的实践,已经充分暴露。要建立一个总体政府,只有两种 模式:第一,武力统一,如佩特森方案所示,第二,通过真正的立法,如弗吉尼 亚方案所示。武力统一已被指为不切实际,耗费钱财,对个人残忍。而且,一旦 使用武力,就免不了同室操戈,血流成河,动乱四起,生灵涂炭,最后,是训练 人民去为野心效劳。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国家对个人立法的方式,这是邦联议会 无法胜任的。”(页135)这一点,来自弗吉尼亚的梅森在5月30日辩论中就已指 出:“处罚就其本质而言,不可施加于作为集体的邦,因此,必须建立一个能直 接管理个人的政府,处罚那些罪有应得的个人。”(页22)由此可以看出,《弗 吉尼亚方案》和国家主义者要求全国议会两院都由各邦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议员 名额按照各邦人口比例分配,并不全是为了维护大邦的权力;
全国议会由全国人 民选举、全国人民向全国政府授权的同时,就建立了全国政府与公民个人之间的 法律关系,全国政府就可以越过各邦政府,直接向人民征税、征兵,以维护国家 内外的安全与秩序。弗吉尼亚方案,如伦道夫所说,实际上是一个通过建立全国 性代议制、在全国层面建立共和国的方式,实现北美13邦的统一。而如果在全国 政府下保留各邦主权,法律以各邦为义务主体,当各邦不遵守法律时,如《新泽 西方案》承认的那样,全国政府只能以武力维护法律尊严。而各邦反抗时,就不 免要酿成战争。
后来和麦迪逊一起撰写《联邦党人文集》的汉密尔顿是纽约代表团的 成员,因为年轻(32岁),也因为和纽约邦另两位代表意见相左,在会议上一直 保持缄默。这时看到局势危急,不愿再袖手旁观,于是挺身而出,反对新泽西方 案。他反对的方式,是赞美英国的君主制,并提出一个类似选举君主制的方案。
联邦最重要的行政权由一名选举出来的行政官掌握,行为良好得继续任职,他有 权否定一切准备通过的立法,执行一切已经通过的法律,有权指挥战争,缔结条 约,任命官员。他的方案虽未得到讨论,但却表明了他和纽约邦其他代表的分歧, 而这实际上是纽约市与纽约邦的分歧。这是6月17日。
6月18日,麦迪逊对代表做了长篇说服工作,大会终于表决同意继续 讨论13日被推迟在《弗吉尼亚方案》基础上形成的全体委员会报告,《新泽西方 案》被搁置。制宪会议的第一个危机过去,会议转入第二阶段。
此后,会议讨论了全体委员会报告中的许多问题,虽然也取得一些进 展,但根本问题仍然是全国议会第二院的席位分配问题。经过对这个问题两天毫 无进展的讨论后,制宪会议最年长、时年81岁的代表富兰克林,在6月28日提出一项动议:“从今天起开始祷告,祈求上帝协助,保佑我们的讨论,每天上午开 始议事之前,先举行祈祷,聘请本城的一两位牧师,来主持祈祷仪式。”(页233) 不知是否富兰克林的动议起了作用,29日,来自康涅狄格邦的代表约 翰逊,提出了后来达成妥协的方案基础,约翰逊说:“先生们立论的立场不同, 这场争议将永无休止。一方认为,各邦是构成政治社会的人民的选区;
另一方认 为,各邦是多个政治社会。事实是,各邦确实以政治社会的形式存在,看看邦的 政治能量,总体政府是要为各邦而组成,同时又要为组成邦的个人组成。……总 的说来,在某些方面,应该从邦的政治能量来看待它们,在另外一些方面,邦应 该被视为个人组成的选区,……与其让这两个方面相互对垒,不如把他们结合起 来;
一个院代表人民,另一个院代表各邦。”(页234-235) 但到30日,就议会席位的分配问题,大会再次陷入僵局。来自新泽西 的代表布瑞利动议,请会议主席给新罕布什尔的行政官写信,请他们立即派代表 来(当时新罕布什尔和罗德岛的代表还没有到会)。布瑞利此举意图非常明显, 新罕布什尔邦的人口较少,如果他们能来,反对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的力量便会 多一票。
这时,来自德拉瓦的代表贝德福德进行了一番鲁莽的发言,他说:“大 邦不敢解散邦联。如果它们敢,小邦自会找到名声更好、信誉更好的外国盟友, 它们会携手相待,公平相处。” 贝德福德的威胁表明,制宪会议又一次走到了破 裂的边缘。
然而过了一个礼拜天,到7月2日,会议就第二院是否每邦平等一席的 动议表决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马里兰代表团在这个问题上意见不一, 杰尼弗本来反对平等代表权,但那天早晨他迟到了,赞成平等代表权的路德?马 丁一人为马里兰投赞成票。这时反对和赞成各是五票,剩下最后计票的佐治亚那 一票就非常关键。佐治亚虽然是个小邦,却受到“自己迅速变成大邦前景的驱使” (贝德福德的话),本来是反对平等代表权的,但那天四个代表中两个缺席,剩 下豪斯通投了反对票,鲍德温却投了赞成票。原来鲍德温本人生于康涅狄格,同 情小邦,也害怕不对小邦妥协造成会议破裂,就策略性地投了赞成票。这样佐治 亚代表团赞成反对各半,等于没有结果。赞成票和反对票还是五比五,双方平局, 大会免于破裂,妥协的大门没有关上。随后,大会同意设立一个每邦一人的11 人委员会继续工作,并投票选出了委员。然后休会庆祝独立日。
7月4日庆祝过独立日后,7月5日,11人委员会提出报告,建议全国议会第一院按各邦每四万名居民产生一名议员、不足四万的邦也产生一名的方案分 配;
第二院内,每邦席位平等。经过多日讨论修改,委员会报告增添了议会第一 院第一届会议席位分配表,并规定以后席位分配以各邦居民人数为基础,并与所 纳直接税成比例,第二院则每邦享有平等的一席。7月16日表决,新泽西、德拉 瓦、康涅狄格、马里兰、北卡罗来纳五邦赞成,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佐治亚、 南卡罗来纳四邦反对,马萨诸塞代表赞成反对各半,没有结果,大会以五比四通 过报告,史家所称的“大妥协”达成。根据麦迪逊的笔记,第二天,大邦的一些代 表试图采取什么措施,对付这个投票结果,但“提不出任何主张,也达不成任何 一致”(页343),只好默认了。
制宪会议最严重的分歧由此解决。此后两个月围绕其他条款的细节问 题讨论,会议破裂的危机再也没有出现。最终制定的宪法部分是全国性的 (national),部分是联邦性的(federal),但总的来说还是全国性超过了联邦性。
1787年制宪会议通过全国议会席位分配的方式,解决了大邦和小邦、 南方和北方之间的矛盾,达成了美国在宪法上的统一。用一个大共和国,整合13 个小共和国,这是“用共和的方式治疗共和病”的典范。慎思和选择战胜了偶然和 暴力。这对目前陷入僵局的中国统一问题,也许不乏启示。
北京大学法学院·赵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