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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行业发展持续性面临的障碍和对策选择
担保行业发展持续性面临的障碍和对策选择 发展信用担保体系,发挥其“信用倍增”和“风险防范”功能,对于架起银行与 中小企业合作桥梁,更好更快地发展国民经济、促进就业、推进银企和谐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德州信用担保行业无论是单 体规模还是群体总量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一度成为全国的亮点。尽管德州市中小 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取得了可喜的经营业绩,但无论与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相 比,还是从自身的健康成长考虑,尚存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如何促进担保业可持 续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及经济、金融界关注的课题。德州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一、单体规模偏小,资金实力薄弱,抗风险能力不强。在正常运行的42家担 保机构中,政府参股的5家,政策性担保机构2家,其余均为民资信用担保机构。户均 注册资金3876万元,比全国平均数少1024万元;注册资金过亿元的9家,仅占总数的 18%,过5000万元的5家,占总数的10%。现有总注册资本中,民营企业入股占90.7%, 社会自然人入股占7.1%,财政等其他方面入股仅占2.2%,且不说注册资金普遍存 有抽逃问题,就是全部用于担保,与国家的政策导向相比也有很大差距。偏小的规 模因其惠及的企业少,在银行的业务总量中占不到重要地位,在同银行合作中难以 取得主动权。因此,在银、保、企业务合作链中,担保机构成为最薄弱的一环。一 旦呈现代偿情况,整个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将受到影响,严重的会导致担保机构的 破产。在已注销的18家担保机构中,多数就是由风险导致的。
二、业务品种单一,担保需求开发不足,业务运作不规范。调查发现,德州市 95%以上的担保业务属于融资性流动资金借款担保,至于买卖履约、投资履约、工 程履约、企业财产诉讼保全、商业票据贴现、汇票承兑、下岗失业再就业小额贷 款担保等业务则很少涉及。只有少数如泰龙、国力等规模较大的公司逐渐向票据 贴现、住房贷款、典当风险、物流资金等业务延伸。调查显示,该市担保行业服 务的客户对象89%是中小企业,担保数额一般在500万元以内,超过1000万元的风 险较大的担保几乎没有,担保产品需求开发不力;大多数担保机构都只在本辖区开 展业务,经营的业务也只是相对熟悉的行业,经营范围相对较窄,担保资源分布不 均衡。如德城区有担保机构29家,占全市正常营业担保机构的69%,而宁津、陵县、 夏津等县域内还没有自己的担保机构。担保资源多的地方出现了同行业之间不规 范竞争的问题,而资源少的地方则存在担保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从业务运作上 分析,有些担保机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有的虽然制定了制度,但执行起来不够坚决,实际运作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有的担保机构没有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 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职务设置空缺、有职无人、有人无权等现象普遍存在, 内部管理较乱。
三、政策欠缺,经营环境不够优化,监管没有到位。一是由于信用担保行业 界定模糊,国家和省里一直没有明确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部门,目前德州市的担保 机构成立了担保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但缺乏统一的法规约束和监督管理,影响了 整个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缺乏向担保公司开放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政策。
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仅向金融系统内部开放,承担了合作银行全部风险的担保公司 不能共享这一资源。三是有的担保机构在办理反担保登记手续时,被作为其他服 务业对待,不能享受与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致使在国土和房管部门的反担保登记 难落实,影响了担保机构业务开展和风险防范。另外,担保公司在进行担保时,按规 定向银行缴纳的保证金只作活期存款计息,利率较低,损害了担保公司合理的利益。
反担保措施过于严格。如企业用土地担保,评估费占到全部贷款的1.2%,如用房产 担保,评估费率为0.2%,严格的反担保措施限制了担保公司业务的开展,也不利于 充分挖掘企业现有资源进行融资。四是风险分担权责失衡。协作银行往往只要求 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加重了担保机构的风险。据对德州市调查,目前,该市注册担 保公司中,仅1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德州银行在政府协调下与部分担保公司签 订了风险分担协议比例为2∶8,其余100%的风险聚焦在担保公司。
四、人员素质偏低,风险 促进担保行业持续性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担保行业发展的指导与规范。一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导,以市场 运作为主线,以兼并、合作、重组、扩股为主要形式,优化组合现有的担保资源, 实现规模的相对扩张。二是在政府主导下,成立由地方和中央预算拨款设立的具 有法人实体资格的独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和授信担保业务。三是鼓励 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担保体系。进一步调动民间资金等其他资金投入担保机构, 可通过参股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或规范市场准入制度、监督制度等促进商业性担 保机构的发展,推动担保机构的市场化运行。
二、强化审慎监管措施。一是重点负责信用担保的行业标准、业务程序与 范围、运行规则与管理制度等的制定,担当对担保机构实施资信评级体系的功能。
二是严格报表报送制度。三是建立现场检查制度。四是加强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 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三、探索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要规范担保机构自身运作。按合理的 比例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风险准备金。同时拓宽业务范围,加强与银行在中 小企业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业务领域的担保合作,做大做强担保业 务,分散担保风险。建议建立担保风险政府适当补偿制度。由政府设立扶持担保 机构发展专项资金,并参照国外风险分担20%~30%比例的参考指标,协调银保之 间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担保合作风险。
四、加强担保队伍建设。一是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 从战略高度重视并抓好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对新聘任的人员,一律按山东省 出台的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组织好培训和考试,达不到资格要求,一律不得 上岗。三是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诚信和风险意识,提高从 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