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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化改进水利技术论文
标准信息化改进水利技术论文 1现状分析 2007年,水利部信息中心配合水利标准主管部门―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 司设计开发了《国际合作与科技业务系统》,该业务系统包括3个子系统,分别为:国际合作业务子系统、科技业务子系统和标准化业务子系统。标准化业务子系统 (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通过标准化管理功能模块、数据库系统和标准报表等 功能,极大的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效率,满足了水利技术标准日常管理的基本需求。
随着管理程序的日益完善和标准数量的不断增多,一些问题便凸显出来,主要为 以下3个方面。一是2010年以来,水利部先后出台了《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 管理细则》、《水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细则》、《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 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和《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作业指导书》等有关标准化 工作的管理规定,对标准管理从立项、编制到发布实施以及监督管理等各阶段工 作以及职能划分都有了更明确的界定。目前的信息化系统,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 的管理规定的要求。二是近几年水利技术标准数量日益增多。截至目前,现行水 利技术标准体系有958项标准,其中在编标准有260余项,对标准的管理工作提出 了新的要求,信息化系统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数据的查询和统计,更应增加数据分 析和跟踪的要求。三是目前标准的协调性问题和交叉重复现象日益明显,因此迫 切需要标准的相关数据资源的建设。基于以上几点,有必要对目前的信息化系统 进行改进,拓展其功能,增加系统的灵活性,使其能尽最大可能满足不断发展的 管理需求。
2改进信息化系统的几点设想 2.1新增标准督办子模块 目前在编标准有260余项,为了保证标准编制的进度,有必要对编制进度 滞后标准进行跟踪和监督。依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内容,目前的信息化系统的标 准化管理功能模块主要分为12个功能子模块,分别为:立项、起草、征求意见、 审查、报批、发布、备案、宣贯、实施、复审、标准监管和变更管理[1]。目前 标准制定时间最长不应超过3年,修订时间最长不应超过2年;
其中,等同采用、 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水利行业标准级别调整为国家标准时,可采用征求意见、审 查和报批3个阶段。局部修订可采用审查和报批两个阶段,局部修订时间最长不 应超过1年[2]。标准督办模块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实现对在编标准从立项到报批 阶段的时间进度的跟踪和监督。2.2新增在编标准阶段时间设置功能 目前在信息化系统中,在编标准在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和报批阶 段各个时间段是固定值,为了适应不断完善的管理工作,新增在编标准阶段时间 设置功能,即将在编标准阶段时间设计为可以改变的值,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增 加了系统的灵活性。新增功能包括各个阶段时间点的修改和保存等。
2.3建立水利相关标准数据库 目前,水利标准数据库中有1300多项标准数据,是信息化系统的基础数据 库。标准在编制前和在编制过程中,经常需要查找相关标准,标准编制人员经常 需要到不同的部门和网站去查找,查询的准确度和效率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建立 水利相关标准数据库,可以使编制人员能快速准确的查询到相关标准,对于提高 标准的协调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水利相关标准数据库应包括相关标准名称、标准 编号、标准主管单位、标准类别和标准发布时间等。
2.4建立水利标准技术要素数据库 标准的技术要素是标准编制的比较重要的指标。建立水利标准技术要素数 据库,可以方便查询到技术要素所应用的标准,可以减少甚至避免标准内容的交 叉重复现象。水利标准技术要素数据库应包括技术要素名称、技术要素类别、技 术要素说明、使用标准等。
3结语 信息化系统已经成为水利标准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具。针对目前信息 化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对改进信息化系统提出了几点设想,可以通过信息化 手段实现对标准制修订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增加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减少甚至避 免标准编制的交叉重复现象。随着标准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要求信息化系统不 断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系统的灵活性和扩展性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如何实现把设 想的内容与实际结合起来,并将新的功能需求与信息化系统无缝整合,是目前要 研究解决的问题。
作者:李建国1 李琳2 刘2 工作单位:1.中国水利学会 2.中国水利水电科 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