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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损与汽修费差万元 专家呼吁出台法规
定损与汽修费差万元 专家呼吁出台法规 理赔员“估价”三千多 特约维修站开口要一万四——— 由于保险定损与维修费差1万元,家住昌平的刘女士日前将保险公司告上 了法庭。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保险公司的定损价和汽车专修店的修理价很 难统一。昨天,刘女士的代理律师、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介绍,车险定损 低于维修费的问题十分普遍。
孙勇表示,我国汽配市场、汽车维修市场不规范,一种配件往往有多种价 格。保险公司依据较低的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定损,而特约维修站的收费普遍较 高,差额因此就产生了。
有关人员曾就保险定损满意度进行过随机调查,85%的车主认为,事故车 辆索赔麻烦,机动车保险条款中的规定明显有利于保险公司。
专家指出,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单位,不能既评估车辆损失, 又进行赔偿。那就等于保险公司一家说了算,从法律上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 系。
新闻提示 1月16日下午,刘女士所驾车辆被一辆违章行驶的金杯车追尾,导致车辆 多处受损。
为肇事金杯车承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得知消息后,委托太平洋 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出现场,给刘女士的受损车辆定损为3700元。而刘女士将车 送至特约维修站修理,维修站检测后出具的维修费报价为14735元。
专家建议 引入第三方定损机制 在理赔范围、理赔金额等车辆出险定损问题已成为保险公司与保户之间难 以解开的疙瘩时,有关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定出交通事故损 害车辆的定损和理赔统一标准,授权具有资产评估资质认定的专业单位或公司为事故车辆定损,然后再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据了解,保险公估行、公估人在国外已有300余年的发展史。在马来西亚, 有95%以上的出险车辆在保险公司理赔之前,都是先转到公估行进行定损的。
法制晚报·戴志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