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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位置:写论文网 > 计算机 > 计算机理论论文 > 林业改革发展 [林业改革发展... 正文 2019-11-21 07:46:45

    林业改革发展 [林业改革发展问题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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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改革发展问题分析3篇

    林业改革发展问题分析3篇 第一篇 1发展林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009年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 务。美丽中国,绿色是根本。山清才能水秀,林茂才能物丰。要通过加强生态建设, 让祖国大地披上美丽绿装,为老百姓营造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林业 肩负着森林、湿地、荒漠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职责。我们将把发展生态林 业和民生林业作为总攻方向,实现因林而绿、因林而美、因林而富。“绿起来”,加 快植树造林和荒漠化治理步伐,加强湿地保护“;美起来”,更加尊重自然规律,提升 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富起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业 经济效益,实现老百姓依山脱贫、靠林致富。

    2“植树不见树”受多重因素影响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开展植树活动,但出现造林成效有疑问,认为“植树不见 树、造林难成林”,公众感到这些年造林力度很大,但森林面积增长速度没有想象的 快,主要有几个因素在抵消,包括林木自然死亡,木材生产消耗,林地征用占用和自 然灾害损毁。造林是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命培育过程,都存活下来很难。现在,适宜 造林的荒山荒地主要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北方和西北。按照规定,当年造林成活率 达85%以上算合格,3年后保存率达80%以上算达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为生产 木材而消耗的森林资源数量,相当于把现有森林全部砍了一遍。现在,我国每年造 林约8000万至9000万亩,而每年自产木材要消耗3000万亩森林,乱砍滥伐等非法采 伐、林地流失、火灾、病虫害等也在侵蚀森林。今后,我们将加大投入,抓好良种 苗木,重视栽植和经营管理,加强保护,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提高。这几年我们 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都在80%以上。

    3坚决遏制“大树进城”风 近年来很多城市提出建设“森林城市”,个别地方为求快,大搞“大树进城”、 “大树移植”,导致一些树木死亡。2004年以来,我们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大 力发展城市森林,切实改善生态、改善民生。41个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 市,在“创森”期间,年均森林覆盖率增加0.8百分点。2012年,64个“创森”城市完成新 造林面积1880万亩,约占全国新造林面积的1/4,改善了城市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为确保森林城市建设科学健康的发展,国家林业局明确要求各地务必坚持科学规 划、生态优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决不能搞超财力建设和经费、人力上的硬 性摊派,决不能搞“一夜成林”和“大树移栽”。对于“大树进城”、“大树移植”,我们坚 决反对。大规模地采挖、移植大树进城,违背林木生长规律,造成原生地森林资源、 生态环境破坏。大树进城的原因,一是城市中栽小苗难以成活,对此我们要求栽大 苗而不是栽大树,二是一些官员追求政绩,恨不得“一夜成林”,这和官员的考核机 制有关系。国家林业局2003年就采挖树木的审批程序作出规定,2009年又要求规 范树木采挖管理,我们实行严格审批,严禁移植古树名木。今后,将完善法律法规、 修订具体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坚决纠正不合理行为。

    4深化集体林改,维护农民权益 农民权益问题已为国家所高度关注,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急需解决的 一个现实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 通过家庭承包的经营方式将林地使用权落实到农户,使农民成为经营的主体并享 有对林木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确立以农民家庭承包为基础的林地产权 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的同时,应赋予农民以相对完整的权利,并通过制度供给来保 障农民正当行使权利,促进农民的权益得到充分实现。十八大提出2020年“收入倍 增计划”,林业要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倍增,从某种意义上说,希望在林,潜力在山,重 点在林改。这些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表明,林改极大激发了农民兴林致富 热情,破解了就业增收难问题。通过林改,广大农民分得了林地和林木,5.9亿农民获 得财产性收入,户均增加财产近10万元,并且增加了劳动就业收入、政策性收入, 林农还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2012年,全国29个省 区市的林改县农民人均年收入为7515元,林业收入占比较林改前提高了十个百分 点。我们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并保持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坚 决维护农民权益,完善扶持政策和服务平台。扶持发展木材及原料林、木本粮油、 生物质能源、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大力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建设等。积极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着力解决林区行路难、饮 水难、用电难、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继续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农民经营林地 得到实惠。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保护和利用林地、森林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 激发。许多农民一方面大力造林育林,发展森林资源;另一方面发展林下经济,扩大 了就业机会,提高了家庭收入。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不断改革采伐管理制度,认真 总结推广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公开采伐指标,简化申办手续,探索工业原料林、 速生丰产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农民经营林地得到实惠。继续完善优惠政策, 确保森林资源快速发展。林地承包到户后,政府部门需要转变观念,设身处地考虑林农的需求,落实和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各项支撑政策,提高造林、抚育、种 苗、林机等补助范围和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林 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开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的重大举措,积极推进。同时,改善林业融资服务,积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逐步 建立林权抵押贷款的担保和信用制度。加快推进森林保险工作,引导更多资金投 向林业和林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快速发展。总之,我国农民群体在政治、经济、 文化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以及由此出现农民权益的制度性流失,是农民权益不能 充分实现的症结所在。因此,需要通过制度供给优化和创新来保障和促进农民权 益的实现。

    作者:李殿彬 工作单位: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林业工作站 第二篇 一、适应林业改革形势,高度重视群众工作 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结业仪式上强调,群众工作 是社会管理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同做好群众 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源头上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林业直接关系到山区、林区老百 姓的切身利益,是他们维持生计的基本来源和实现增收致富的重要门路,林区群 众靠山吃山思想由来已久,但同时具有爱林护林的意识。森林公安在实施林区社 会管理过程中,必须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体察群众,警务工作要以民意为导向, 以激发群众爱林护林热情为主线,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妥善处理 林区安全防范与林农生产发展的矛盾,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 本,既要维护国有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又要维护林改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关心群 众的利益和生活。森林公安实际工作中面临着诸如林区群众养蜂放蜂、林产资源 开发、林下资源采摘、农业生产用火等问题,既需要森林公安密切关注与防范, 又需要发动和调动林区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尤其是,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基本 上都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办公室,要把森林公安工作与森林防火工作紧密 结合起来,创建平安村、平安校,办好小案件、办好小事情、调解好小纠纷、实 施好小帮困,变部门防火为全民防火。确保林区社会稳定任何时候都是森林公安 的工作目标,要高度重视林业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全力开展不稳定因素 的排查化解,避免发生重大涉林群体性事件,树立办好小事情也能赢得大民心, 解决小问题也能促进大和谐的理念,把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这一传统优势在林区 社会治安领域中充分体现出来。通过办好“小案件”构筑“大平安”,化解“小纠纷”维护“大稳定”,重视“小建议”创建“大满意”,搞好“小服务”增进“大和谐”。眼睛 向上看,也要向下看,把民意看重些,民事看重些,讲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能 管用的话,把倾听群众呼声作为一种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林区群众的安全感,营 造和谐稳定的林区社会环境。

    二、适应群众意愿需求,维护林业改革成果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 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 工作的过程。森林公安作为党和政府派驻林区的社会治安力量,维护林区稳定、 维护林权改革义不容辞。一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预防上。无论从警力配备、还是实 际工作需要,在管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 转变,努力摆脱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 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更加重视民生和制度建设,使社会管理关口前移,尽 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比如,派出所针对群众反 映搞人工木耳培植难以解决培养木耳桩(需要榨木为原材料)的问题,积极与林 场沟通协调,并报经上级部门批准,采取组织职工修枝的办法帮助群众解决这一 问题,这样,对偷砍乱伐就是一种有效的防范。还有,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鼓励 农民多栽树、栽好树,从根本上调动农民植绿、爱绿、护绿的积极性,还要看到 商品林搞好了、搞活了,公益林才能减轻压力,在植的过程中培养爱林护林的感 情,培养保护意识,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预防和防范。二是注意管理手段的多样 化。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努力改变社 会管理手段单一的问题,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 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既要不断提高林区政 府及各部门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成效,还要不断增强社会主体的自我管理能力,在 以林区政府为核心、林业行政部门为主导的基础上,发挥好林农、集体林单位、 国有林单位和森林公安各方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 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林区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规范社会行为,调 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比如林区群众烧荒燎堰、焚烧秸秆根茬,既是陋习,又是火灾隐患,单纯 的打击查处效果不明显,有的群众为避免查处,凌晨3点、晚上10点才出来烧荒, 打游击战、疲劳战,防不胜防。实践中,有的地方政府划定烧荒时间、范围,派 森林消防专业队看护群众烧荒,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有的林场采取出资购买 林缘耕地内秸秆根茬的办法,杜绝群众在林缘300米内烧荒,这些方法对防止森林火灾发生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还有的派出所针对林农反映缺乏森林病虫害防 治的知识和技术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森林病虫害检疫部门,采取把森林病虫害 信息向村庄发布的办法,实现资源共享,把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实际 问题、切实为民服务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注意执 法活动的柔性化。用传统的执法方式去应对社会转型时期的新矛盾、新问题,简 单地就打击而打击,就处罚而处罚,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尤其是森林 公安办理的案件与其他警种办理的案件不同,查办案件中面对的不少是林区群众, 他们往往是因为生活困难而砍伐几棵树木维持生计,查办案件中一定要分清情况, 区别对待。比如砍柴取暖。为了家庭生计等原因的,就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多 做群众工作,多做缓解民心的工作,既要执法如山,也要执法如水,要将“严格 执法”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在执法办案中坚持 法、理、情有机统一,主动向当事人说明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通过案件 的办理、事情的处理,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 温暖,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和谐林区 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基层森林公安民警平时与群众打交道较多,一言 一行、一举一动,群众看得一清二楚,要想获得群众真正的褒奖,绝不是一朝一 夕的事,必须杜绝形式主义,脚踏实地地改进工作、提升水平,把话说上去,说 下去,说进去,说到一起去。当前,要围绕“五个一”工作思路,结合群众路线教 育实践活动,从深入走访群众入手,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形象,服务林 区群众,不断创新林区社会管理,解决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

    一要注重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形象就是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素质、风 度、气质和精神面貌的外在体现,也是人民警察特有的行为规范和特殊的纪律作 风要求。个人的仪表、举止不只代表个人形象,同时也是反映公安队伍自身管理 水平、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森林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一种 “无声宣传”。从某种意义上讲,良好的个人形象是群众工作的“通行证”。因此, 要想听民心声、访民实意,首先要拥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做到规范着装、仪容整 洁、形象干练、举止端庄、精神振作、礼节周到、文明礼貌。

    二要立足队伍建设的实际。没有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 公安工作、高效能的社会管理。因此,加强队伍建设在森林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 新的实践中尤为重要和迫切。应坚持“从严治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制度励 警”的方针,“刚柔并济”管队伍,“严管厚爱”待民警。在从严治警方面,要对违法违纪“零容忍”,“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对民警再小的问题也要追究,再小的 违纪也要处理,严厉整肃警风警纪。

    三要努力提高善听真话的能力,求真务实,倾听群众心声。群众不仅是我 们的衣食父母,群众的支持更是各项公安工作的基础和支撑,带着感情融入群众 是群众工作的最好方法。群众最知情,群众最懂理,群众最有方,必须向群众要 智慧,要警力。听不到真话的主要缘由是人们不敢讲真话,怕讲了真话会给自己 工作和生活带来不良影响。所以,要想听到真话,必须更多地走出去,给受访者 一个平常、放松的空间环境,以更加坦诚、谦虚的姿态融入基层、融入百姓,使 群众产生被尊重感,从而激发其讲真话的热情,为森林公安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四要深化警务公开,打造阳光警队。要继续推行“阳光行动”,深化警务公 开,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 行;
    最大限度地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执法过程,使公平正义以 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得以实现;
    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安全服 务,把公平正义落实到微观制度的方方面面,促进和谐警民关系。

    五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规范体系不健全,或不遵守共同行为准 则,是产生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危害正常的社会生活的重要根源,也会直 接挫伤一部分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秩序和活力的基本条件, 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执法必须要严格,一视同仁,秉公执法,廉洁 执法。要切实保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社会 公平是公民拥有幸福感的基石。公平不单是民生层面的物质满足,更要关注到公 民情感与精神层面的幸福感。对社会公平的憧憬、寄望,是全社会、每一个公民 自下而上的愿望。要形式公平,更要放下身段,要急民众所急、想民众所想,把 公平的理念通过贴心的内容落实下来,落实到民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上,并通过 民众的言行自觉地表达出来。能够实实在在落地的公平才不是水中的月亮。林区 面临着发展的机遇,也面临着发展的困境。森林公安肩负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维 护林业改革成果、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的重任,是林业保护体系中组织机构最健全、 执法手段最丰富、应急处置能力最强大的资源保护力量,必须紧密联系林业改革 发展全局,紧密联系具体工作实际,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开创森林公安工作新 局面,探索创新森林公安社会管理职能,努力构筑国土生态安全的坚实屏障。

    作者:王杰伟 工作单位: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 第三篇1青海省林业改革与发展的内容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显现,助 推了林业改革的发展[1]。1997年中央领导“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重要 批示是对林业工作一个强有力的推动,一批重点国家生态保护和治理项目相继启 动实施,青海省林业职能逐步由木材生产向生态保护和建设管理转变。林业在全 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林业改革不断深入,生态建设主力 军的地位逐步形成。

    1.1机构人事改革 随着林业在生态建设职能的转变,林业地位不断提高机构不断加强。1997 年12月,青海省将省林业局升格为二级局(副厅级)归口农林厅管理;
    2000年5 月单设青海省林业局,正厅级建制列为省政府直属部门;
    2011年1月更名为青海 省林业厅,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林业机构在不断壮大完善的基础上,青海省林 学会、青海省花卉协会、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民间社团组织相继成立和壮 大,与林业行政组织一起在保护生态、宣传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 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林业各项改革不断深化,青海省先后进行了事业单位人事 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等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林业干部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 大,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不断丰富和提高。

    1.2非公有制林业改革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各项林业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和落实,1986 年通过落实“谁造谁有,长期不变,容许继承,依法装让”的政策措施,极大地调 动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经济林专业大户、家庭林场、私营苗圃、私营木材加 工厂等不断涌现,非公有制林业逐步形成。随着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吸引 了社会各界对林业的关注和支持,林业经济领域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私 营、外商投资、股份制和个体等非公有制林业得到较快发展,逐步成为全省林业 经济中新的支撑。到“十一五”末全省共有社会支持型、集体经营型、公司承包型 等各类非公有制林业单位205个,承包面积2.22万hm2,已规划造林面积106km2, 从业人员达300人以上。

    1.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随着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青海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进的工作要求于2009年顺利完成试点工作。2010年2月召开了首次省 委林业工作会议,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标志着 该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截至2012年,全省集体林地顺利完成 主体改革任务,累计完成“确权发证”215.93万hm2,主体改革验收工作已基本完 成,顺利实现了3年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的总体要求。

    1.4林业投资方式的改革 林业逐渐由国家单一投资向中央投资、省级投资、市县级自筹、林业贴息 贷款、外资投入以及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投资等其他资金投并入6种投资方式转变。

    “七五”期间林业投资4344.7万元,“八五”期间达到6801.1万元,“九五”期间达到 72844万元,“十五”期间猛增到28.4亿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对林业的关注 和支持,助推了青海省林业跨越式发展。

    2林业改革开放成效 林业改革开放的大门逐渐洞开,青海省林业与澳大利亚、日本、亚洲银行、 欧盟、全球环境基金、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在林业资源管理、土地 退化防治、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原湿地保护等领域开展了多 方位、多角度地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仅缓解了该省在开展大规模 生态环境建设方面面临的资金和技术不足,有效地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同时,也引进了参与式管理与规划、流域治理和生态系统 综合治理等国际上先进的理念和方法,通过积极的筹划,先后启动实施了总投资 75亿元的三江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5.67亿元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 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以及青海省总投资35亿元的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 目相继启动实施。

    3结语 60年来,青海省林业事业发展经历了曲折和艰难,通过正确处理和解决改 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逐步确立了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地位[2]。通过 不断深化改革,林业从最初生产木材的产业部门到保护和建设生态,促进全省森 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的管理部门;
    从一个县级内设处室到省政府组成部门;

    从植树种草服务农牧业,到发展多种经营模式促进经济发展,最终落脚的保护和 建设生态。说明青海省林业立足于高原生态建设,以可持续发展为统领,以改革 为推动,以改革促发展就能走出一条发展高原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原特色林业发展之路[3-4]。

    作者:才让端智 工作单位:青海省森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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