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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亭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重庆401520
摘要:目的:分析临床采用静脉滴注尿激酶溶栓方法治疗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效果与安全性。方法:选择我院自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收治的76例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将患者按照随机分配原则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38例,其中对照组实行常规药物治疗方法,观察组实行静脉溶栓治疗方法,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观察组患者的再通率为32例(84.2%),治疗总有效率为36例(94.7%);对照组患者的再通率为21例(51.2%),治疗总有效率为27例(71.1%),两组效果对比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治疗安全性对比,P>0.05,差异不明显。结论:临床针对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实施尿激酶溶栓治疗方法,有效提高患者的血管再通率,临床治愈效果良好,安全性高,具有推广价值。
关键词: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溶栓治疗
中图分类号:R54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837(2015)25-0089-01
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的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冠状动脉闭塞,出现血流中断,产生心肌损伤。患者发病时出现持续性、剧烈性的胸骨后方疼痛,同时伴有心肌坏死、心律失常及心衰等并发症[1]。近年来,我国发生急性心肌梗死的人群数量日益增加,并趋向年轻化,该疾病发病急、死亡率高,临床应引起充分重视。目前针对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我院主张采取溶栓治疗方法,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现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研究抽取我院自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收治的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
死患者共76例,其中38例采取保守治疗方法,列为对照组;另有38例采取静脉溶栓治疗方法,列为观察组。对照组男性患者21例,女性患者17例,平均年龄(58.2±5.1)岁,发病时间为1-10h;观察组男性患者23例,女性患者15例,平均年龄(58.1±4.9)岁,发病时间为0.9-10h。两组患者病情与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诊断标准相符,自愿加入本次治疗研究中,均签署知情同意书。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发病时间、心电图检查及疼痛程度等一般资料对比,差异不明显(P>0.05),具有比较意义。
1.2 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后均卧床休息,实行24h心电监护、吸入氧气,同时口服硝酸甘油、阿司匹林肠溶片等,观察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辅以静脉溶栓治疗,即30min内静脉滴注完毕150万U尿激酶,同时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2次/d。两组患者出院后均进行随访,并于6周后复查超声心电图。
1.3 溶栓标准判断
根据患者临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溶栓治疗,具体判断标准如下:(1)患者持续胸痛时间超过30min,含服硝酸甘油后症状没有缓解,心电图发生改变,具体为:出现2个或2个相邻导联ST段抬高,胸导联≥0.2mV,肢体导联≥0.1mV;左束支传导阻滞。(2)患者年龄<75岁;(3)患者血压失常,一般≤180/110mmHg,对患者超标血压进行降压处理,再实行溶栓;(4)患者发病时间在12h内,且临床没有明显的溶栓禁忌症。
1.4 疗效判定
符合三项标准中任意两项,则可评定为血管再通:
(1)患者经过溶栓治疗后1.0-3.0h内胸痛等症状明显缓解;(2)经溶栓治疗2.5h内,心电图ST段抬高最明显的导联ST段下降程度超过50%;(3)心肌酶谱峰值明显向前移动,其中肌酸激酶(CK)在16h内达到最高峰值,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在14h内达到最高峰值[2]。
另临床治疗效果评定分为显效、有效与无效三个级别,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X100%。
1.5 统计学方法
本组所有数据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处理,其中计数资料用%表示,计量资料用()表示,数据结果分别实行x²检验或t检验,以P<0.05为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冠脉再通情况对比
经过观察患者治疗期间的冠脉再通情况发现,观察组的再通率为32例(84.2%),再闭塞率为2例(5.3%),对照组的再通率为21例(55.2%),再闭塞率为9例(23.7%),两组对比差异显著(P<0.05),观察组的效果更优,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
表1:两组患者治疗期间再通率对比[n(%)]组别
再通
未再通
再闭塞
观察组
(n=38)
对照组
(n=38)
P
32(84.2)
21(55.2)
<0.05
4(10.5)
8(21.1)
<0.05
2(5.3)
9(23.7)
<0.05
2.3 治疗安全性对比
经治疗后随访结果发现,观察组患者发生一般性出血3例(7.9%),发生致命性大出血0例;对照组患者发生一般性出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