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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位置:写论文网 > 经济学论文 > 国际经济论文 >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相关探讨... 正文 2019-09-23 09:12:42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相关探讨论文】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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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相关探讨论文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相关探讨论文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相关探讨论文篇一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及预防对策研究》 摘 要: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对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 要有充分深刻的认识,主要包括认知方面的特征、情绪情感方面的特征、需要方 面的特征、动机方面的特征、意志特征、行为方面的特征等。本文从社会、家庭、 学校、教育研究四个方面探讨了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对策和可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心理特征 预防对策 1问题提出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是一个牵动社会治安稳定、众多 家庭幸福和整个民族兴衰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当今我国乃至整个 世界都关注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2004年中国青少年犯罪的统计资料表明:近 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青少年犯罪案件 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国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 年增长率超过10%;在其他一些国家中,也是呈上升趋势,这也说明青少年犯罪问题 已成为一个带有国际性的普遍的社会问题。

    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新情况:犯罪年龄向低龄方向发展;犯罪 的类型比较集中,80%左右为盗窃,其次为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犯罪性质趋向严重化, 在凶杀、重伤、抢劫、强奸五类暴力犯罪案件中,青少年平均占到70%;犯罪的手 段趋向暴力、技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

    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转化青少年的不良心 理品质、行为习惯,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尤为重要,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

    只有在对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有了充分深刻的认识与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提出 更加行之有效的预防对策,达到不断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促进青少年的健康 成长。

    2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 2.1认知方面的特征(1)认识上的主观性、片面性和情绪性。这往往影响某些青少年对事 物因果关系的判断和对某事物的正确选择,因此,极易受一些不法分子用内隐、 间接的方式,唆使其在心理或行为上趋同,从而误入歧途。

    (2)错误的人生观。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这个时期被心理学家称为“危 险时期”。此时,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还具有较大的可塑性。有些青 少年由于身心发展不平衡,没有正确解决好身心发展的矛盾,形成了错误的人生 观,诸如,哥们义气,享乐主义等。在这种错误人生观驱使下,青少年极易走上 犯罪道路。

    (3)道德、法制观念淡薄;道德观、荣辱观颠倒。由于缺乏道德法制观 念,他们的行为也就失去了正确的导向能力。同时,由于近年来,市场经济体制 的逐步确立,许多方面的个人利益被默认,这对于犯罪的青少年来说,个人利益第 一,社会公德意识丧失表现较为明显。

    (4)智力偏低,文化水平低下。由于他们多是没有受过正常文化教育,文 化水平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限制了认识能力和道德水平的发展,丧失了活动的定 向工具和能力,因而也就潜伏了形成犯罪心理的危险。

    2.2需要方面的特征 所谓需要,就是有机体缺乏某种东西时产生的一种主观状态,它是有机 体对客观事物需求的反映。

    心理学研究成果表明,需要是心理发展的动力,旧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 新的需要又会发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需要层次不断发生变化。犯罪 青少年在这种新形势下,极易形成畸形的需要结构,表现出明显的个人占有欲、 性欲和寻求消极刺激欲。

    青少年具有强烈的独立、自尊、自我表现等自我实现的需要和日益强 烈的性的需要,而且产生了对物质生活和情神生活享受的追求。此时,容易出现 个人需要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易形成畸形的需要结构,在客观现实中又不可 能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实现,便会在错误的思想认识支配下,寻求错误的、 非法的手段来满足其不正当的需要。

    2.3情感情绪特征健康的情感不仅可以有效地调节人的认识活动,协调人的社会交往和 人际关系,而且也可以作为行为的力量源泉,给人的意志行动以力量。而消极不良 的情绪、情感则对人的实践活动产生消极影响。

    (1)爱憎颠倒,好恶颠倒的道德感,缺乏同情心。

    (2)情绪反映强烈、好冲动,极易感情用事。

    (3)情绪极不稳定,喜怒无常。愤怒时十分凶残,高兴时会出现某种极性 行为。

    (4)变态的情绪、情感体验。

    (5)情绪体验低级、庸俗。

    2.4动机方面特征 动机是指推动和维持人们活动的内部原因和动力。动机是推动人们行 为的内在力量。犯罪的青少年动机内容主要有:
    (1)财物动机,即为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质需要而引起的犯 罪动机。

    (2)性动机,青少年对异性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和探求欲,以致在接触 一些黄色淫秽刺激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并在心理上把性爱和性欲等同起来,这是 青少年犯罪的动因。

    (3)“友情”动机,由于他们认识水平的局限性和情绪易激惹性,使他们 对友情的理解往往会陷入片面性。特别在一些不良青少年中间,友情被歪曲、误 解成“哥们义气”。

    (4)报复动机,通常与犯罪人的否定情绪特征联系在一起,这几种否 定情绪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报复动机,强烈时则会造成犯罪行为。

    (5)戏虐动机,亦称做“恶作剧”,当人们处在只有少量感觉输入的单调 环境下,容易产生厌烦,以致引起追求刺激的需要。他们出于追求刺激的需要,会产 生戏虐的动机,置道德和法律于脑后,最终酿成犯罪行为。(6)嫉妒动机,过强的嫉妒心理也是违法犯罪的潜在动机,强烈的嫉妒 心理往往使个体丧失理智,难以自控而导致犯罪。

    新时期犯罪的青少年动机特征主要有:(1)犯罪动机的产生易为外界诱 因引起。(2)犯罪动机易变化,不稳定。(3)犯罪动机有强烈的情感性和情绪性。一 是许多青少年犯罪,情感和情绪本身成了动机因素,起着直接驱使犯罪行为的作 用;二是青少年犯罪动机的产生和实施,带着浓厚的感情色彩;三是青少年犯罪动 机的变化和转移,容易在情感和情绪的影响下发生。

    2.5意志特征 意志是主体为了实现动机行为的目的,而自觉克服困难的一种心理过 程。犯罪青少年的意志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社会要求完成的意志 活动,他们实现不了,往往显得意志力薄弱,自我蔑视、自卑感强烈,丧失克服困难的 勇气和自信,在外界诱因的影响下,很容易使意志活动偏离社会性方向。(2)为了满 足自己的欲望和需求,在实施具有反社会倾向的意志活动中,会千方百计地排除障 碍,显示出意志力的顽强。

    2.6行为方面的特征 行为是心理的外在表现,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必然在行为上有 所表现。

    (1)感染性。一种是未成年人善于模仿,特别是心目中的“权威人士”的 行为动作,更是极力地加以模仿。另一种是青少年在成年坏人的暗示下发生犯罪 行为,这种暗示具有心理感染的作用。

    (2)情景性。青少年在促进犯罪行为发生的情景中,容易实施犯罪。

    (3)反复性。一方面他们往往会连续发生多次犯罪行为,特别是当作案 成功后,犯罪动机得到了强化,就会去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另一方面犯罪青少年在 服刑期满后,由于意志的薄弱,经不起外界消极因素的诱引,容易走上重新犯罪的 道路。

    3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措施 我们认为,全社会应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的指导下,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 罪。

    3.1家庭要承担起第一任教师的责任,紧紧抓住家庭教育这个根本。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行为的产生,往往与父母有直接或间接 的关系。家庭的不良影响和教育失误,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青少年往 往以父母的言行为标准来检验和调整自己的言行。全社会以及每一个家庭都必须 明确家庭教育的内容,按照法律和道德规范培养教育子女,必须采取正确的教育方 法,正确的引导子女,同时加强自身素质的学习,提高每个家庭成员的素质,给青少 年提供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

    3.2认真做好学校教育,应加强心理引导,释放其心理压力,引导其建 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学校是教育青少年成长的地方,对青少年一生的发展方向起着决定性 作用。学校教育与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在目前的学校教育中,仍 然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忽视孩子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和失误。学校要注意有意 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机构,培养他们良好的心理素质,从而 能够自我控制情绪,学会宽容,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通过心理辅导,促进 人格的全面完善,更加利于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等。

    3.3净化社会环境,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社会教育工作绝不容 忽视。

    社会环境的状况直接关系到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为了保障青少年的 健康成长,必须加强社会教育,净化社会环境。

    (1)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 品”。要坚决取缔或整顿学校周边无照经营的各类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 活动,禁止在学校周围摆摊设点,为教书育人创造一个安静的环境。

    (2)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禁各种淫秽物品的传播。

    要确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行,对非法接纳青少年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等 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3)加大打击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制 黄、贩黄的犯罪活动,杜绝黄源,达到净化社会环境的目的。

    (4)为青少年开展健康有益的课余活动创造条件。国家和社会上各有 关部门应关心青少年的成长,拨出资金和人力,为青少年创建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 并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活动方式,把青少年吸引到组织周围。

    3.4加强青少年工作的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首先要加强青少年工 作的研究。

    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少年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青 少年,研究青少年的思想、心态及需求,剖析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掌握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制定并实施科学的预防和控制青少 年违法犯罪的战略,把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在比较低的限度。

    总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 只有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取得满意的效果;
    只有全面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及社会各方面的诱因,从多角度采取措施, 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相关探讨论文篇二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心理分析》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注目的一个社会问题。

    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 年犯罪的比例最高,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视。本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青少年犯 罪的特点,且分析了他们犯罪的心理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心理分析 作者简介:梁军,甘肃联合大学政法系教师,讲师职称,2009年兰州 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7-283-02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 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 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据南方某市教育局老师估计,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 勒索事件占到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60%左右,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 的“问题少年”。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 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众所周知的药家鑫案又给 我们每个家庭每所学校甚至每个人都带来怎样的反思“青少年犯罪”在世界范围 内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 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 危害。当然,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音有很多,其呈现出的特点也是多样化的。本 文就综合考虑阐述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一)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 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 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 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 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 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 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

    (二)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 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 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如:浙江 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这个学校的学生为了对抗黑社会对他 们正常的学校生活的干扰,组织了一个组织,并购买了一只猎枪来保护自己。他 们弄的这个团伙是一种偶合性的临时纠合,而并非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虽说 他们能是偶合性的团伙,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非常大的,对于这样的团伙, 学校要是发现一个及时解决一个,把他们都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三)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好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 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的行为多数是模仿电视、电影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 有的是同学或朋友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有的出发点是为了偷钱,却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也可见青少年犯罪行为的 严重盲目性和不计后果性。

    (四)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和逆反性 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主,能够获得平等 的权利和尊重,不愿意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 是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五)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 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14岁至18周岁年龄段强奸、抢劫犯罪 比例偏高;18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盗窃、抢劫犯罪比例偏高;农村青少年犯罪比例 偏高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低,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 我国就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现象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中绝大 多数是心理扭曲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会有 不同的犯罪心理出现。

    (一)“攀比嫉妒”心理 这是造成心理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总觉得社会对他来说不公平,别 人有的自己却没有,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于是就有夺回“应得”的欲望和冲动。

    如“某中学一位年仅13岁的中学生张某,家庭条件也不错,但是因为同班同学有 一辆轻骑摩托车,张某要父母也给他买一辆,未能如愿,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 在某一天中午十二时许,张某趁邻居曾某家无人,翻窗进入屋内,盗得现金3850 元,2000元首饰。张某正准备享受其得来的胜利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就张某 而言一个年仅13岁的中学生,对于同班同学的一辆轻骑摩托车,就能产生如此大 的攀比嫉妒心理,这是非常可怕的。现在的孩子生活非常优越,他们怕吃苦,怕 受累,不愿干活,提起学习就摇头,连学生最起码的作业有时候也得让家长代劳。轮到自己打扫卫生、大扫除之类的,家长们得拿着扫帚去“义务劳动”,这些家长 的行为真让人费解。

    (二)“孤注一掷”心理 这相当于赌徒的心理。他们把人生看成是一场赌博,认为“赌注越大, 得利越多”。甚至认为“这年头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些青少年心理一 般都孤僻,不爱与人沟通,他们往往发生在单亲家庭。他们缺乏父爱和母爱,缺 乏人生坐标的指引,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不考虑别的因素,我行我素,我愿意 干什么就干什么,对于社会公德、法律、公约等一概不看、不问、不知。对于自 己所做的事情已经触犯法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负什么责任也不知道,这些青少 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这些青少 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

    (三)“浓缩人生”的心理 一些青少年心理深处有这样的想法“艰苦一辈子,不如潇洒走一回”, “吃苦一辈子,不如享受一阵子”,“多活几年受苦受累,不如少活几年图个快活”。

    有的人甚至认为“只要今天能享尽天下福,过上神仙般的日子,即使明天与世无 缘也值得”。在青少年犯罪团伙中绝大多数承认自己是为图一时享受、刺激和痛 快。这些青少年都是“享乐主义者”,“怕苦、怕累、多享受”是他们的宗旨。他们 大多都没有什么理想,也不想有什么成就。如果有理想的话那就是“吃喝玩乐”。

    这种人和“寄生虫”没什么分别,只知道寄生在社会身上,从不对社会做什么贡献, 吃喝玩乐虚度自己的一生,这样的心理不值得推荐。

    (四)“青春期的浮躁”心理 个别进入青春发育期的女孩子,由于受家庭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好奇 心强,求富心切,急不可耐。一旦自己的愿望不能实现,就情绪浮燥,感情冲动, 丧失理智,就走向极端,不惜挺而走险。如“去年五月,某公安机关抓获一少女, 不仅自己卖淫,而且还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像这样的一位生理进入发育期的女 孩子,对“性”有无知感、探索感。脾气暴躁属于发育期综合症,某件事情,不达 目的誓不罢休,对于能赚钱的行业,不识别它的好坏以及合法性,只要能赚钱就 干,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正确的性教育,可以使青少年树立科学、健康、 进步和有益的性观念,提高他们在性问题上的辨别力、鉴赏力和选择力。在一个 开放的社会里,我们不仅受自己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且必然收到外来文化的冲击,性的各种信息和思潮靠禁是禁不住的,不向青少年传授科学的性知识,非科学的 东西就会影响他们”。只有向青少年传授正确的性知识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 会减少社会上的青少年“性”犯罪。

    (五)“法不责众”心理 一些青少年认为“法不责众”,“法也不难治众”。中国这么大,违法犯 罪经常出现,“混水摸鱼,被抓获的是少数”。在调查心理青少年犯罪中,就有80% 明知违法,触犯了法律,但又普遍心存侥幸。有的甚至认为我不够法定年龄,即 使进去了,我还是尽快出来,不相信,甚至认为不可能会绳之以法。如:小强和 小明均出生于1994年,2010年两人因涉嫌抢劫被逮捕。后来,两人分别被海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年。听到判决,两人傻了,不是说未成年人犯 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吗我国《刑法》的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 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 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她的家人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 容教养”。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个案件中的两位少年已经犯了罪,犯罪以后认为自 己不是成年人,不够刑事处罚年龄,这是明显的无知性,这是“法盲”的表现,他 们能根本不知道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也不学习法律,最终导致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后悔也晚了。

    (六)对某种事物的“好奇”心理 由于社会上的阅历浅,辨别事物是非的能力差,缺乏正确的、良性的、 积极向上的诱导,好奇心驱使青少年去干某种事情,去体验某种享受。如:一位 品学兼优的少女禾某,因好奇去吸毒,结果沦落到以卖淫换取毒资的地步。这个 案例中的少女乔某,只是因为看到别人吸毒,心想,这是什么味呀这种心理驱使 她去尝试,结果上了瘾,不能自拔,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七)“贪慕虚荣”心理 因贪慕虚荣而走向犯罪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现在青少年受 西方资本主义享乐观的深刻影响,认为自己这一代就应该吃好、穿好、玩好。处 在这种负面的阴影下生活,青少年的身心在高消费的虚荣心的强烈驱使下就开始 偷、抢、骗等等,利用各种手段满足自己的强烈愿望。综上所述,青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有的就是跟在一起玩, 从思想上根本不考虑这件事为什么要干,能干不能干,干了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 后果;这些后果严重不严重。这些严重的后果对自己有没有影响,有些青少年在 他们的思维中就没有罪与非罪的界限,只知跟在后边瞎胡闹,最终走上了犯罪道 路。因此,我们的家庭、学校以及整个社会不得不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 法制宣传的进一步落实,或许会对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起到一定的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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