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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赔15万元 奥拓司机不服要上诉
一审被判赔15万元 奥拓司机不服要上诉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奥拓车二环撞死行人案一审公开宣判。宣武区法院 一审判决奥拓车司机刘寰赔偿死者曹志秀的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余元;死者曹志秀的家属也要赔偿刘寰修车费664元。一审宣判后,刘寰表示要上诉。
法院认为,曹志秀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刘寰没 有全面、合理地尽到机动车避让行人及安全驾驶的法定义务。同时,由于刘寰驾 驶的机动车经检测动力总和亦不合格,刘寰对于事故的发生也应负有一定责任。
根据曹志秀、刘寰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二人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法院判决 刘寰赔偿死者曹志秀的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余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6 万余元、精神抚慰金4万元、家属生活费4.4万余元;
曹志秀的家属也要赔偿刘寰 修车费664元。
法院宣判后,原告方表示服判,刘寰则表示要上诉。刘寰说,他对判决的 心理承受底线是认定自己无责,但是,出于道义上的考虑,他自愿承担30%的赔 偿。但是,现在已经超过这一底线,他肯定要上诉。刘寰还透露,他上诉的案由 有可能是一场行政官司,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市交管部门制定的奥拓车禁行二环 “最内道”的规定。
网友热评“撞了不白撞” 京城首例“撞了不白撞”案昨天一审宣判后,网友们在网上也对此案展开了 热烈的讨论。截至昨晚8时30分,新浪网站的主题论坛上已超过3000条针对该案 的网友留言。其中,大多数网友支持奥拓司机刘寰上诉,对行人违法反而得到巨 额赔偿表示不满,也有网友提出支持刘寰反诉交通管理部门。还有网友担心,如 此判决有可能导致“碰瓷”现象的增加。
也有网友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认为该判决体现了“保护弱者”的原则,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法院的判决也只能是按法律办事,“情”有时是代替不了“法” 的。
●案件回放今年5月9日晚,来自四川省通江县的农民曹志秀夫妇去探望朋 友,夫妇俩准备仍像往常一样穿行南二环路菜户营桥走捷径到达目的地。晚8时 55分左右,曹志秀步行由北向南进入二环主路横过机动道时,刘寰驾驶奥拓车由 东向西在主路最左侧车道内行驶。在刘寰采取制动措施过程中,小轿车前部撞到曹志秀身体左侧,曹当场死亡,小轿车受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宣武交通支队勘察后认为,死者曹志秀步行 进入二环主路横过道路,未走地下过街通道,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 条的规定;
刘寰驾驶排量为1000CC以下的奥拓小客车驶入了标明排量为1000CC 以上的小客车车道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同时,由于其 驾车行驶在距离行人100米处时发现情况后判断失误及采取措施不当也是发生交 通事故的原因,故认定二人负同等责任。对这一认定,曹志秀的家属与司机刘寰 均表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