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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经营模式创新研究
合作社经营模式创新研究 一、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一是农民合作社的现状。蔡荣(2011)的研究发现制约农户参与“合作社+农户”模式的主要因素是其收益达 不到预期标准和农户缺乏经营决策权。蔡荣(2012)认为当合作社由企业牵头领办 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农户利益,提高农户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孙亚范、余海鹏 (2012)的研究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多种制约因素:社员规模小、 合作社服务不完善、股权过于集中和盈余返还制度不健全。刘洁、祁春节(2011) 表明要解决传统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应通过产权结构明晰、股权合理化等创新路径。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将重点放在解决这些问题上。二是农民合 作社的经营模式研究。邓衡山、王文烂(2014)通过界定合作社的本质得出:合作 社应是为实现潜在规模经济而产生的,并认为合作社必须实施“所有者与惠顾者 同一”,才能发挥其独特优势。薛天桥(2012)通过对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组织模式进 行总结,概括其治理模式的特点和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启示是:政府应组织培训具 有经济能力和组织能力的个人,增强自主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和解决资金问题的 能力。还有一些学者针对不同经营模式做了对比分析,白选杰(2012)从风险与效 果等方面考察“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民”“企业+专业协会+农民”两种经营模式,认 为两种模式皆具可行性,政府需要在财政与信贷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苑鹏(2013) 对比分析了四种“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不同的农户和企业地 位关系对农户福利情况、经济收益以及社会联系的影响,并且指出政策扶持重点 应偏向农户自主创立的合作社和由合作社组成的加工企业。三是合作社的机制创 新研究。李永山(2009)在目前农民合作社优缺点的基础上,提出“期货市场+农民 专业合作社”的创新模式,分析实施的可行性以及相关的政策建议。赵佳佳、刘 天军、田祥宇(2014)选取120个采用“农超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数据,对 影响其组织效率的因素进行分析,得出结果:提高参与主体的合作意向及合租能 力有利于提高“农超对接”模式的效率。孙才仁等(2014)通过实地调研山西农民合 作社,分析其发现现状和在获得金融支持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结果针对性地提 出金融创新与合作社结合的模式,并在最后提出相应政策建议。针对农业企业和 农户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的情况和效率,国内学者进行了广泛的规范和实 证研究。湖北省期货市场服务“三农”联合课题组(2011)通过对“期货农业”的分 析,针对湖北省农业发展探讨了“期货农业”实施的迫切性、可行性以及可能面临 的问题,并相应提出发展建议。二、“农户+合作社+涉棉企业,期货点价+基差”经营模式透析 (一)“农户+合作社+涉棉企业,期货点价+基差”经营模式的理论基础 传统套期保值的做法是,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与其未来在现货市场上出售的 现货商品数量相等、交割日期相同或相近的该品种期货合约,然后在现货市场交 易的同时,将期货合约进行平仓,以对冲后的盈利弥补现货市场上的亏损,从而 达到规避现货市场价格下跌风险的目的。但套期保值者一旦采用这种方式,就意 味着放弃了现货价格上涨时获取更高利润的机会。除此之外,套期保值的效果还 受不同月份的期货合约选择、期现货交易地点差异、标的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以及 期现货交易的数量等方面因素影响。要想实现完全套期保值还有一个前提假设:
在建仓和平仓时,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呈现相同的变化趋势和相同的变动幅度, 才能保证现货市场的亏损能由期货市场的盈利完全弥补。尽管随着期货合约到期 日的临近,期现货价格变动趋势相同,呈收敛特性,但套期保值者建仓时,期现 货的价格一般不同,并且二者的变动幅度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这将导致无法 完全实现套期保值。但是,基差交易可以避免这些弊端,实现完全的套期保值。
因此,有必要对基差进行分析。基差指同一商品在特定时间地点的现货价格与期 货合约价格间的差价: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用来表示期现货价格相对变化, 衡量市场所在的状态。在“期货点价+基差”模式中,基差指期货合作社与涉棉企 业实际交割的棉花现货价格与期货合作社进行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的价格之差。
根据基差数值的正负,市场可分为正向市场和反向市场。在正向市场中,基差为 负,表现为现货价格低于期货价格,因为期货价格中包含仓储费、保险费和利息 费用等持仓费。但当市场对某种商品的需求急剧上涨,或者预期商品供应量大幅 增加,将导致现货价格上升同时期货价格下降,从而形成反向市场。目前我国棉 花期现货市场就属于反向市场,由于目标价格政策的实施,棉花价格完全由市场 供求双方形成,政策托底的高价将与国际棉价接轨,从而市场预期棉价下行,导 致现货价格高于期货价格。
(二)“农户+合作社+涉棉企业,期货点价+基差”经营模式操作流程分析 该模式主要包含涉棉企业、期货合作社和农户三大主体,其中农户在合作 中占据主导地位。由代表农户成立的期货合作社,积极参与期货市场,利用期货 市场价格信息作为经营决策参考,并与农户签订棉花合约,通过期货市场卖出相 应月份的套期保值管理价格波动风险。另外,期货合作社代表农户与有意愿的涉 棉企业签订基差交易,即约定在相关月份的期货价格的基础上加上双方协定的基 差进行现货交易。在此模式中,合作社作为连接企业和农户的桥梁,促成双方基差交易,并且可以向农户提供期货市场价格信息,指导其经营决策,完全实现套 期保值;
同时,在目标价格政策出台后,棉花价格呈下降趋势的大背景下,涉棉 企业既能够在种植期锁定货源,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进行,又能够享受价格下降 的好处。其中三方具体操作如下:
(1)棉花种植期(2月份―9月份)。棉花播种前,合作社向所有社员发 放问卷调查表,调查棉农的意向种植面积和估计相关产量,向农户讲解“期货点 价+基差”的优势,同时了解农户与期货合作社签订合同的意愿和意向规模。期货 合作社根据期货价格的走势,向棉农提供价格信息,指导其改善种植结构和规 模;
种植过程中,期货合作社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建立高产优质棉花示 范基地,建立短信平台,发送在不同生长时期棉花的特性、田间管理技术要点、 病虫害防御等信息,以及期现货市场价格走势和期货的基础知识普及,促进棉农 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通过合作社和农户签订合同,收取棉农2%的保证金。根据 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计划,期货合作社在期货市场卖出相应月份套期保值,此时的 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即基差记为B1;
并且分批建仓,从而保证现货合同和期货 建仓的同期性和有效性。期货合作社与涉棉企业进行协商,确定目标月份期货合 约,以此期货合约的价格为基础,协定基差为B2(基差B2应大于基差B1),从 而确定现货交货价格为期货价格加协定基差B2,并且约定企业向期货合作社缴 纳3%的保证金。这种买方叫价基差交易给涉棉企业更大自主权,促进双方交易。
(2)棉花收获期(9月份―12月份)。棉花成熟后,期货合作社指导棉农 按级分摘、分晒、分储、分售,在交货日期前按约定数量、等级交到合作社,按 约定价格成交,期货合作社返还其缴纳的保证金。购买方企业对期货价格点价, 由涉棉企业对合约到期前的一个月内任一交易日的期货价格进行点价,选择企业 认为对自己有利的期货价格,在当天的期货价格基础上加协定基差B2确定现货 价格,与期货合作社进行现货交易。期货合作社在与涉棉企业进行现货交易的当 天,对相同数量的期货合约进行平仓,若棉价下降,则期货市场的盈利可以完全 弥补现货市场的亏损,并剩有盈余;
若棉价上升,则现货市场的盈余也大于期货 市场的亏损,从而实现完全的套期保值。
(3)合作社盈余返还(年底)。期货合作社根据“期货点价+基差”模式的 盈利情况,对棉农实行利润分配,完全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六成利 润作为盈余返还,四成用作股金分红,具体份额按照与棉农签订的合同的数量进 行分配。通过分配利润,提高棉农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提高履约率。
(三)“农户+合作社+涉棉企业,期货点价+基差”经营模式效果评价1.降低波动风险和销售成本 基差交易能够降低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套期保值的效果。套期保值目的是 为了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基差交易可以将期现货价格波动风险转化为基差波动风 险。一般来说,由于期现货价格走势具有收敛性,因此,基差波动通常小于期现 货价格波动。套期保值不仅能够完全实现,还会有盈余。通过期货合作社的基差 交易能够降低涉棉企业和棉农双方的价格谈判成本,保障棉花销售、企业采购的 连续性。
2.提供价格信息指导经营,保障棉农稳产增收 我国棉花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动性已被国内学者证实,并且现货市场的 信息来源于期货市场,所以作为现货市场的主体,棉农更应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 价格信息。通过期货合作社,棉农可根据价格信息调整种植结构、面积和品种等 生产经营决策,预测棉价走势,提高议价能力,保证在销售棉花的交易中与涉棉 企业平等的地位。在棉花市场中,每年年初价格较高,新棉上市时供给量增加导 致价格有所下降,棉农卖棉往往随行就市,无法以有利的价格出售;
另外,在目 标价格政策下,棉价持续下跌,等到棉花收获时售卖,比较不利。但通过参与期 货合作社,实施“期货点价+基差”合作模式,能够提前锁定棉花的售价,稳定棉 农收入,节约了棉农的销售成本,棉农只需按约定数量和等级交货,履行义务, 年末便可享受利润分配。
3.有助于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以较低的成本预定货源 “期货点价+基差”合作模式中,采取买方叫价交易方式,企业能够按照自 身对市场的研究判断和自由选择特定日期的期货价格作为计价基础的权利,赋予 涉棉企业更大灵活性,促成涉棉企业与期货合作社的基差交易。除此之外,企业 直接与期货合作社交易,节约了涉棉企业与市场上大量农户交易成本。由于棉农 在此模式中获益,因此履约率较订单模式有所提高,从而给企业的经营更大的保 障。另外,企业通过缴纳10%的保证金,即可预定货源,有利于企业安排生产经 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4.促进期货农业发展,利用期货市场提高效率和收益 在期货农业的时代背景下,此合作模式进一步提高了棉农利用期货市场的 程度,不仅使期货市场的主体构成更加全面,还有利于棉农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提高棉花质量。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小生产与大市场特征明显,借助此种创新 模式,有效发挥期货市场功能,解决企业与农户地位不平等问题,对市场经济有 重要作用。
三、建立“期货点价+基差”经营模式的建议 “期货点价+基差”经营模式的建立与实施,需要合作社制度构建合理、完 善的期货市场支撑、农户对期货市场认知与需求增强,需要从社会各方面做好广 泛的配合,提供较好的支撑。
(一)增强农户对期货市场和套期保值功能的认知 对期货市场和套期保值的认知能够保证创新模式的迅速开展。目前,棉农 对期货市场和其功能的认知远未达到要求,农户对期货市场闻所未闻的现状需要 尽快改变。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组织期货市场功能等讲座,培育基础期货知识和 相关概念;
新闻媒体在提供棉花产业信息的同时,加大对期货市场的宣传力度, 正确引导农户的认知,激发其参与期货市场的积极性;
涉棉企业应重视相关金融 专业人才的重用,展开自身期货市场业务,同时带动农户参与套期保值业务,参 与到专业的期货合作社中。
(二)加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与保护力度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政府仍然扮演一个重要角色,为了维护农业合 作组织健康持续公平地发展,政府应当为其创建良好的政策与法律环境,促进农 民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完善合作社融资的相关法律 支持,方便合作社开展“期货农业”相关的创新模式探索;
加大财政税收优惠,针 对期货合作社的盈利减免其税收负担,留给其更多的利润分配给入社农户;
出台 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最大程度的扶持优惠政策,以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
(三)充实农村金融机构,保障三方资金运转流畅 在整个创新模式中,资金的充足性是模式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无论是棉 农预缴的保证金、涉棉企业基差交易的保证金还是期货合作社参与期货市场参与 套期保值的保证金,任何一个环节的中断、资金滞纳都将给模式运行带来阻力。
因此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大力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促进各金融组织开展对 农业务,向棉农和涉棉企业提供较为实惠的信贷服务;
鼓励资本市场向农民合作 社等提供资本投入,创建涉农扶持基金等,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四)努力发挥期货市场的作用 完善的棉花期现货市场同样是创新模式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在2014年颁 布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后,期货市场反应迅速,持仓量、成交量成倍增长,期货市 场的交易活跃度有显著提高,投资者的持仓意愿增强,期货价格的波动率上升, 与现货价格的关联程度有较大提高。如此可见,我国棉花期货市场发展较为完善。
在此基础上,增加期货交易品种,推出农产品期权交易,完善期货市场制度,都 有利于推动“期货农业”的发展。
作者:高欣宇 余国新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