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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音乐教育课程差距分析
高师音乐教育课程差距分析 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可取之处 从前有研究对武汉市四所高校(武汉音乐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办学及课程设置情况调查分析来看,我国现阶段高师音乐 教育专业办学比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如:培养计划不断完善;办学形式多样;各类 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得到不断提高;教学设备的提升;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不断提 高等。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经过多年发展取得的办学成果,对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 起到了推动作用,在某些方面达到了“新课标”对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标准要求。以下几个方面的有益举措为人才培养做了有力的保证: 1、总体上有较为完善的培养计划。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各个学校的培养 计划围绕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制与学位、主干学科、专业主要课程、主要实 践性教学环节、课程体系的构成、教学进程计划等八个方面进行,较为详细而完 整,且各环节具有相对统一性,都能围绕明确的培养目标而展开。在课程体系和 主干学科等方面都能看到“师范性”的特点。这为人才培养提供方向性、计划性的 指导,是确保实现基础音乐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前提。
2、课程的开设顺序基本上采用从基础到专业过渡的课程设置。力求体现 的是强化基础、淡化专业,拓宽专业面的特点。从基础到专业的课程设置顺序符 合学生知识掌握由易到难的学习规律,课程设置的结构使学生形成“金字塔”式的 知识结构,体现厚基础的特点。这一特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多年高师音乐教育 专业课程“重专业轻基础”的弊端。为学生今后的教学打下了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 这与新课标对音乐师资全面素质能力的要求相吻合。
3、课程设置内容基本上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内容相对应。基础音乐教育 课程内容可由六个模块组成即: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 乐与戏剧表演。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基本上能与之对应设有相 应的课程如:中外名曲欣赏、声乐、器乐、歌曲写作、舞蹈、民族音乐等课程。
当然,这只能从形式上说具有一定的对应性,具体是否与基础音乐教育达到最佳 接轨还应对具体每一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4、课程内容与教学形式上的创新。课程内容的创新如:世界多元音乐等新 课程内容的开设,对拓宽学生知识视野、了解世界各民族文化有很好的帮助。基 础教育音乐课程新标准反映出来的对音乐师资知识面上的新要求,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理解多元文化”。当然,这种创新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另外,在技能课 的教学形式上多数学校采取个别课、小组课与集体课相结合的形式,不再是一味 地追求专业技能的学习,使得这一专业的人才培养与“表演型人才”培养有了更为 突出的区别。
5、重视实用性较强的课程。如:“合唱指挥”这一课程的学习在所调查的几 所高校中都占有相当的课时比例(江汉大学为192学时,华中师范大学为142学时, 湖北教育学院为108学时),基础音乐教育改革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音乐教学面向 全体学生,这类课程最易调动全体学生的参与,有助于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 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这一学科知识的掌握为学生今后担任中小学音乐教学、 开展歌咏活动打下良好基础,是音乐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有效途径。
6、办学体制的形式灵活。如江汉大学不再采取一味的四年制学制,规定 基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本科为三至六年,对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 类学分的学分,允许提前毕业。以上几点说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无 论是从宏观调控上还是从微观的课程内容、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上都体现出与基础 音乐教育改革接轨之处。现阶段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在办学形式、体制、学制 (如弹性学制的试行)、及教学内容改革上的成果都是值得肯定的。音乐教育是一 个双重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它无论在高等师范学校还是在音乐艺术学校,都要 求培养出既有专业音乐技能又有教学能力的人。从几所学校课程设置的情况来看, 除了个别学校没有在必修课上明显体现基础教育理论的课程外,其他学校对这方 面课程都不同程度有所体现。四所高校的人才培养结果,基本能够具备以下几方 面的知识和能力:有一项较为突出的专业技能;有较为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有 一定的教师职业素养,能掌握一门外语,懂得计算机的操作;对我国民族民间音 乐和中西方音乐历史知识有所掌握,了解一定数量的中外作曲家与作品。整体办 学能体现师范性,强调多能性、重视基础。但是,这种人才培养结果与新课标反 映出来的对基础教育音乐师资知识结构能力上的要求标准还是存在一定的距离。
二、高师音乐教育课程建设与新课标对人才知识结构要求的差距 从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结果,与新课标对音乐师资的知识要 求标准相比较,主要还存在音乐与相关文化、现代教育理念、多元音乐文化、民 族民间音乐等方面知识的不足。此外,对各类相关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教学实 践能力也还需加强。这些知识与能力的相对缺乏与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 陪养有密切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课程内容覆盖面窄及课程结构不合理(门类多、 缺乏综合性)两个方面。1、课程内容未能体现新课标对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知识面的拓新。主要是 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力度不够:(1)音乐与相关文化类课程。包括音乐与文学、 音乐与自然科学、音乐与文化等,这类课程在目前高师课程设置中,没有体现出 音乐与其它艺术相结合的课程内容,这种综合艺术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形 成对已有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2)教育理论课程。主要是对这类课程的重视程 度不够。目前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开设的教育理论方面的课程主要是教育学、 心理学、中学音乐教材与教学法,从四所学校的必修课调查来看,只三所学校有 所体现。除武汉音乐学院这类课程都开有两到三个学期,其它学校都只开课一学 期。这类课程是作为教育工作者最重要的职业方向性指导,是每个教育者必须具 备的职业素质。应该作为培养学生基础素质的必修课来重视。(3)感受与鉴赏课 程。这类课程主要是内容面上没有得到拓展。只注重对欧洲音乐的介绍,很少有 对非洲音乐、拉丁美洲等其他民族音乐的介绍。实际上这些民族也有许多值得学 习的音乐文化精华。鉴赏课内容都没得到拓展,不利于培养学生广阔的审美视野。
这就使得培养的人才在知识面上与基础教育所要求的“理解多元文化、尊重其他 民族文化”存在一定差距。(4)音乐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力度不够。一是培 养学生创新能力类课程少。从调查情况来看歌曲写作、即兴伴奏这类课程在有的 学校有所体现,一般只开设一个学期,还有的学校没有开设即兴伴奏课。二是教 学实践的课时安排不够。教育实践环节是学生知识转化为技能、学以至用的重要 体现,有的学校只在第三学年开设一周的时间,难以保证学生在上岗前初步掌握 基本教育技能的需求。
2、课程过于注重“专业”知识传授,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多、 内容难缺乏整合性、综合性特点。音乐教育专业是属于音乐与教育交叉的学科, 这就决定了它的课程设置总体上具有综合性的特征。所谓的“综合性”,并不是单 纯多学科课程并列或量的增加,而是各学科知识系统为适应跨学科学习而做的综 合精简以及学科之间有机结合产生新课程的质的变化。另外从我国基础教育对音 乐课程内容的调整来看,也是体现学科综合、简化教学内容、从技能传递到文化 传播的理念。这就要求这种理念也应该贯穿到高师音乐教育的整个过程。但是, 目前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尤其像专业基础课还是没有发生实质上的改 变,基本上还是原来的课程设置思路。自1987年“音乐教育专业”这一名称正式确 立以来,国家对该专业的主要课程规定为: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写作法、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钢琴、 声乐、器乐、合奏、合唱、指挥法、教育学、心理学、美育概论、中等学校音乐 教学法。经过了20年的发展,在这20年的发展中基础教育也经历了多次改革。但是从我国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具体参见文中表1-4)与1987 年国家对该专业规定的主要课程对比,不难发现,其中的许多课程还是在按原来 的模式在开课。其实,某些有着密切学科联系的课程如: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 音乐史与音乐欣赏等两者间有密切联系的学科,可以考虑将两者进行整合。这样 既能够提高学生综合音乐素质、培养创造意识,同时也能改变课程门类繁多的现 状、体现学科教学的新观念。但从音乐教育专业始建至今,这些课程的设置模式 就没有发生过改变。这反映出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改革力度没有体现出与基础教 育改革接轨,不能紧跟基础音乐教育改革步伐。
三、高师音乐教育的现存问题分析 笔者认为,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滞后,而导致的人才知识结 构与基础教育音乐师资的需求标准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在于: 1、学校教育的大环境影响 多年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已经在整个教育环境中产 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某些学科已经形成一种固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习惯性思维, 许多教育者不关心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不重视理论研究,对教育理论缺乏应有的 认识。年复一年的技能传递,二十年如一日的教学内容,满足于完成教学任务。
即使某一部分教师意识到应该突破传统,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但一方面由于没 有在所有教育者中形成共识,多数是有认识没行动。相关部门也没给予应有的重 视,再者在教学内容上有所拓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教材各方面资料等一 系列的准备。种种原因的影响导致高师音乐教育滞后于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
2、对基础教育的了解不够 高师音乐教育表现出来的种种弊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学生所学的 学习内容并不能与基础教育所需要的知识很好衔接。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基础教 育的了解不够。目前高师对基础教育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仅有的一门课程“音乐教 育导论与教材教学法”(有的学校为称“音乐教学论”),因学时短,一般为一至两个 学期,学生只能了解音乐教育理论、教案的设计等一般通识性的教学知识,对学 科的新发展动向、基础教育的全新教学内容知之甚少。另外,部分教师对基础教 育缺乏应有的关注,许多学科的教学内容多年未变。两方面的原因导致学生毕业 后发现,花大量时间学习并掌握的难度较大的学科内容,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并不 实用。因而,高师音乐教育要做到使学生真正能达到学以致用,还需学生和教师共同了解基础音乐教育课程的相关内容。
3、处在试用期的“新课标”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新课标及与之配套的新教材的实验,已经在全国各地38个实验区相继展开, 各地教育部门也组织了各科教师对此课题的专题学习,在我国教育界引起广泛的 影响。新课标中的许多全新理念得到广大教育同仁的一致认可,然而,要想在全 国范围内实现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还有一定的难度,如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 由于师资水平和教学条件的限制,标准中的许多要求难以实现。能够运用综合艺 术表现手段,进行文艺活动创意与设计,在大部分学生中难以做到等等,这些试 行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表明新课标还有些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部分教 育者心存顾虑,这是新课标未能得到教育者应有关注的重要原因之一。四、结语 国家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已出台多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如何培养适应基础教 育音乐课程标准要求的音乐师资文章对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对人才 知识结构培养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并对当前人才培养结果与新课标所要求的音乐 师资标准进行对比,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并就形成差距的原因作进一步探讨。
初步达到了在进行此课题之前的预期设想,希望能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 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在对这一课题的研究过程中,笔者最大的感触就是我 国高师音乐教育之所以与基础教育改革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其重要原因在于高师 音乐教育对基础教育的关注太少!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推行已多年,新课标在 全国各地都有许多定点试行学校,但是多数高师音乐教育工作者对新课标知之甚 少。自然在学科教学的内容上也不能体现新的教学理念。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时 刻关注到本学科新的教育教学成果、关注学科发展的新趋势,以新的培养人才理 念,培养出更高质量的音乐教育人才。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文的研究还是一个起 点性的工作,这一课题中的许多问题还待深究,如:各类课程设置的结构的比例;
某一单项学科教学内容如何改进以适应基础音乐教育的需要;多元化音乐教育如 何在高师的课程建设中得以体现;如何合理对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进行整合以实 现综合化课程建构等等。笔者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这些问题进行深一步的研 究。也期待教育各界更多的学者投入到这一课题的研究中来;期待学科新研究成 果的出现,以推动本课题的完善与发展。
作者:易秀华 工作单位:湖北师范学院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