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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职业教育论文
航海职业教育论文 一、民国时期商船实用教育回顾 (一)商船学校的课程设置规范化 民国第一部学制:“壬子癸丑学制”于1913年颁布。其中对商船学校的课程 设置明确规定,有助于实业教育规范化。该学制包括一系列学校法令章程,其中 《实业学校令》规定:“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须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将“知 识技能”设为根本目标,“必须”一词便体现出注重实用性。实业学校种类分为: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等,可见,商船学校与农业、工业、 商业处于同等地位。商船教育的发展在民国时期的教育领域和国家发展领域占有 着积极重要的地位。对商船学校的课程设置主要分为“航海科”和“机关科”两个专 业。“航海科”专业课程包括:“商船运用术”、“海上气象学”、“造船学大意”等;
“机 关科”主要课程有:“力学及应用力学”、“电气工学大意”等;
与当今的航海类和 机电类课程有相通之处。“通习课程”为“修身”、“国文”、“外国语”、“数学”、“物 理”、“地理”、“图画”、“体操”、“实习”并酌情加“化学”、“法制”等课程,与当今 的公共课程相类似。该学制在课时安排、课程设置及教授方法等方面都有明确列 出。
(二)职业教育体系日趋科学化 1922年颁布的新学制(壬戌学制),在民国时期的教育历史中起到分水岭 的重要作用,第一次确立了职业教育在学制上的法律地位,用“职业教育”代替“实 业教育”称谓,至此职业教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在学制上采用“六三三 四”学制,职业教育贯穿学制始终,小职、初职、中职、高职自成一体又与普通 学制相穿插。此时颁布的《新学制职业科课程标准》将课程设置为:“职业学科”、 “职业基本学科”、“非职业学科”三大类,与当今的专业课、公共课、职业素养课 在含义上基本对应,职业教育体系在新学制颁布后日趋科学化。自壬戌学制以后, 商船职业教育在学制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日趋科学化,为日后航海教育事业所 沿袭。
(三)航海职业教育的黄金时代 在国家教育部的有力支持及规范标准下,职业教育发展日趋完善,甚至在 局部地区创造了相当繁盛的景象,例如:广东商船航海教育是众多商船职业学校中的佼佼者,经过广东航海讲习所、广东航海学校、广东省立海事专科学校、广 东省立潮汕高级商船职业学校等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不断探索,将航海职业教育发 展到黄金时代。其他地区的航海类职业教育也都发展较好,培养了众多优秀的航 海人才,推动了中国航海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民国时期商船教育对当今航海职业教育的启示 (一)走中国特色航海职业教育之路 民国时期的商船教育发展过程是一个“舶来品”的本土化过程,从“西学为 用”开始,商船实业教育才在中国生根发芽。从单纯学习西方先进的航运技术到 深入学习航运教育制度,圆满地完成了商船实用教育在中国本土的自我升级过程, 其创建的航海黄金时代就是最好的证明。以史为鉴,回顾这个探索过程不难让我 们将当今航海职业教育的探索与之联系起来。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应立足本国航 运国情、职业教育现状,学习他国先进理念,又融合自身航海教育实情,走中国 特色航海职业教育之路。
(二)“现代学徒制”在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中的应用 民国时期的船政教育是古代“学徒制”向“现代学徒制”进化中的探索过程。
在我国学校教育诞生之前“,学徒制”一直是人类社会技术传承的主要手段。至民 国时期,以传授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校教育取代了传统学徒制,然而学徒制 并没有消亡,而是以不同形式得以保留。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 校教育相结合的合作教育制度。2014年2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 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 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可见,我国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点为落实“现 代学徒制”。只有“现代学徒制”才有可能提供航海职业教育情境学习所需要的真 正的内容。职业教育与一般普通院校不同,其注重与各自特色相符的对接产业, 将就业情况视为重中之重。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等几乎与企业需求形成无缝对接。
可见,早在民国时期,船政教育就已将传统学徒制进行升华,旨在为航海职业教 育创建新的学徒制模式。
(三)“商船教育”中的“校企合作” 从商船教育的“商”字就可看出,民国时期的航海教育紧密联系于商业市场, 航海教育向航运事业倾斜。改变了清末近代的福州船政局、轮船招商局等以国防建设为根本目的的教育体系。商船教育和航运企业的无缝对接,演化至当今教育 的“校企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下,航海教育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实 用性与实效性,实现学校和企业的“双赢”。但是,当今“校企合作”过程中多遇到 “学校热、企业冷”的尴尬局面,阻碍了航海类学校依托企业进行的实践教学发展 和毕业生就业远景。民国时期的商船教育是由国家颁布学制,体系内进行学校类 别划分,对课程设置、学制安排等进行统一规划,包括对“实习”课程设定统一标 准,可见民国时期的商船教育,国家、政府对其发展的关注和做出的统一标准很 好地推进了航运企业和商船教育的双赢。这对当今在航海类职业教育的“校企合 作”中,国家、政府应是否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提出了反思。
(四)统筹规划航海类院校中职、高职、本科衔接建设 民国时期的商船学校实行的教育体制是双轨制,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并 行,二者又可交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互交叉,最根本的就是实训技能和 理论知识的相互促进过程。当今我国航海类院校拥有本科及以上学位的学校数量 较少,例如: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集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专科 院校则数目较多,层次差别较大,如: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广州航海高等专 科学校等属于专科院校中较优秀的,但航海类职业院校,从中专至高专,教学内 容、水平差别较大,衔接性不良。在这样的情况下,“3+2”、“3+4”分段式教育模 式尤显重要。“3+2”是指中职3年+高职2年或高职3年+本科2年;
“3+4”是指,在中 职院校学习3年后,进入本科进行4年的继续学习。分段式培养的目的是将中职、 高职、本科在专业上贯通培养,利于专业体系的发展和学生的个人发展,更有利 于学校的生源质量以及服务企业效果的提升。
(五)航海类职业教育课程设置科学化 民国时期商船教育的课程设置呈现在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中,国家对其 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有明确导向作用。各学校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更新课程, 使之形成科学的体系。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需国家加大推进力度,增 强导向作用,更需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进行因地制宜的科学化课程设置,在 注重专业技能课程的同时,也关注对学生整体素养的提高。
(六)注重培育航海精神 民国时期涌现的众多有识之士,将自己的一腔热血贡献给航海事业及航海 教育事业,在如此积极向上的氛围下,培育了众多航海人。原广东航海讲习所所长陈元瑛对首届毕业生的期望为:“夫航海之具,莫重于指针。航海之责,莫重 于司柁……彼岸虽远,终能达到。拟航海者,非常处宴境也,当夫惊涛骇浪,烈 风暴雨,尤贵不屈不挠,努力以赴……适为航海,身入社会,不啻风雨同舟,应 思共济,宜各竭其智能,为群众造福,斯不负其所学”。民国时期对航海精神的 培养尤其关注,当今航海类职业教育应借鉴,使“为群众造福,斯不负其所学” 的思想竖立在每个航海人心中。我国古代航海历史源远流长,是当今航海教育不 可忽视的重要部分,从航海人文精神的高度提升职业教育素养,在招生宣传、选 修课课程安排、校园文化建设、社团文化建设中,全面贯彻航海文化及航海人文 精神。
作者:陈洪达 单位: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