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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态文明人德育培养研究
农村生态文明人德育培养研究 论文摘要:健全新型的农村社区社会共同体,是新时期我国农村一项重大的 社会文明建设工程。中国农村环境保护,需要农民社区环境公德意识的培育,需要 在社区机制的影响下,从“私我”向“公德”转变,塑造现代社区人,塑造社区生态文明 人。农村社区现代生态文明人从两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是必须学会适度生产、适 度消费、适度人口、适度开放,二是具备良好的环境公德意识。应从环境公德培 育入手培养社区生态文明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 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双重目标: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健全 新型的农村社区社会共同体。这是实现农村社区及整个社会融合的需要,也是我 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更是新时期我国农村一项重 大的社会文明建设工程。梁启超曾说过,“吾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长期 以来,小农生活方式造成农村生活的散沙状况,使农村社区农民对公共环境比较漠 视。农村环境的保护,需要农村社区环境公德意识的培育,需要在社区机制的影响 下,从“私我”向“公德”转变,塑造现代社区人,塑造社区生态文明人。
一、人与生态文明人、生态文明经济 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本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从人的事实角度出发,“人是生 态自然的人”是一个基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生态自然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二是人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人具有动物性。
就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而言,人的自然性主要表现在人离不开自然界。人不是来源 于上帝的造物,而是来自于动物,归根到底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马克思 说:“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 来的。”①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是生活在自然界中的,而不是存在于自然界之外的或 凌驾于自然界之上的,“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 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②。因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 赖于自然界。人类从自然界进化而来,但是人并非是纯粹的“自然人”,人的自然性 并非为人的唯一或根本的特性,人的自然性完全不同于动物的自然性,人不是纯粹 生态的生物而是生态文明的人。文明不在人之外,而在人之内,文明是人的非动物 性组成部分,而人的动物性则是受到文明制约的动物性。人的文明性表现在三个 方面,即人的超生物性、开放性和创造性。人具有超生物性,人的肉体部分的生命 虽然是有限的,但人所创造的文化则是超生命的,人随着人所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财富,将以文化的形式永世长存。人的开放性指人能够突破自己的动物性,以独 有的文明去补充,扩展自己的动物机体、品性和能力,使人获得双重自由,“即一方 面从本能的统治下获得自由;另一方面又在趋向创造性的自我决定中走向自由” ③。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本质特征就是人的社会实践创造性。创造是文明的天性, 是人所以能以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力量之所在,它不仅是联系“现实世界”与“未来世 界”的桥梁,也是统一“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的纽带。创造使人的理想化为现实, 生产出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文明世界。
人类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生态性与文明性有不同的表现。生态文明经 济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谐共生的经济观是对片面的人类中心 论与非人类中心论的纠偏。片面的人类中心论是以人为宇宙中心的观点,强调一 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以人为尺度,始终注重人在整个宇宙中的核心地位。人在发明 最简单的石器工具时就萌发人类要做自然界的主人的愿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 断发展和科技进步,人类对自然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人类中心论最终成为 人类价值观的核心,同时产生了人类已经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已经取得统治自然和 主宰自然的最后胜利的信念。但是,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就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 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因为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当人类 步入20世纪中叶,严酷的生态环境问题迫使人类对自己对待自然界的态度进行一 次全面反省。事实教育并警告人们,把自然界看做是人类的对立物或被统治者的 观点是错误的。人类把科学技术作为征服自然的利器恰恰说明了人类缺乏对自然 与人存续发展关系的深刻了解。
无论是人类中心论还是非人类中心论,都显然造成了“人”与“自然”的隔离。
必须从传统中心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完成从“中心论”到“和谐共生论”的范式转 变。和谐共生论要求的是人们寻求人与自然在共同发展中的动态平衡。在和谐共 生论的视域下,人类应自觉反思现代科技的价值,人不仅享受现代科技的福祉,也 应考虑科技对“人的无机身体”――自然的可能效应。尊重自然也就是尊重人自身, 这是一种新的环保理念。和谐共生论不仅有利于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人与自然的 关系,而且对于有效调控人与社会、人与经济、人与人、人与自身精神、不同文 明之间的关系也具有良好的作用。
二、考量农村社区现代生态文明人的两个视窗 1.农村社区现代生态文明人必须学会适度生产、适度消费、适度人口、适 度开放。农业生产是生态再生产,这是由农业生产的自然特点决定的。农业生产 以有生命的动植物作为自己的生产对象,农业生物与农业生态资源因素都参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形成过程。同时,农业生产又不是纯粹的生态再生产,而是在人 的意志下,通过人工调控并加入了人的作用的再生产。农业生产的这种特性决定 了农村社区现代生态文明人必须学会适度生产、适度消费、适度人口、适度开放。
适度生产原则是:一是保证人们的基本消费量;二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保持生态环 境的基本平衡;三是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技术的发展逐渐增强生产能力。适 度生产的核心为:一是不能因短期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不能恶性透支未来,要以 尽可能低的环境代价产出尽可能多的效益;二是在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允许的 界限内,尽可能达到在时空上对农业资源的最大利用效率。适度消费的具体要求 是:保持消费的基本需求量,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应协调发展,消费与生产应协调 化,提倡节制,反对消费陋俗。适度人口是指生态经济适度人口,即从人口变动与经 济发展、资源供给、农业生态环境承载力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出发,寻求通过最 佳方式达到农业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最优目标的适度人口。生态经济适度人口把自 然资源的供给能力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作为确定人口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进 而把经济能力、技术进步等各种指标综合起来,共同确定适度人口规模。由于制 约经济适度人口的因素是制约生态经济适度人口因素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一般 来说,生态经济适度人口在数量规模上不可能超过经济适度人口,其最大的可能是 等于经济适度人口。适度开放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农业经济系统与其他经济系 统相互作用的开放应适度,即农业产业对其他产业既不能完全不开放,也不能完全 开放,而是应适度开放;二是农业生态系统与农业经济系统两者也应保持一个适度 的开放状态,不能相互作用过度。如果农业经济活动对农业生态系统的作用方式 不适当,作用程度超过农业生态系统的承受力界限,则会使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结 构遭到破坏,功能得不到正常发挥,最终导致农业生态经济系统不能持续和协调发 展。所以,农业生态系统与农业经济系统应保持一个适当的开放度。
2.农村社区现代生态文明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环境公德意识。环境公德是社 会公德的重要内容,它在农村社区环保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由环境公德的 特殊性决定的。其一,尊重自然的原则是环境公德的核心原则。现代系统科学和 环境科学告诉我们,人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系统的各个部分 相互联系,人类的命运与生态系统中其他生命的命运紧密相连、休戚相关。所以, 人类对自然的伤害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伤害。人类只有尊重自然,才能真正实现 人类文明的发展和公德的进步。只有把尊重自然奉为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准 则,人类才能真正实现文明与自然的和解。在现代社会,对自然的关心和尊重已经 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其二,环境公德比现有 一切其他社会公德更具有人类共同性。这是因为合理调节人类自身的行为,改善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当今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同道德责任。环境公德是对人类在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过程中与自然发生冲突并加以调节的反映。
环境公德所反映的现实关系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它要调节和维护的是“人类共 同利益”。环境公德的人类共同性,不仅表现在它所反映的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人类 共同利益上,而且表现在它的具体道德准则、规范、戒律上。在环境公德准则、 规范的共同性中,不仅体现了人类的良知和悟性,也体现了人类在认识自然规律基 础上改造自然、造福人类的“生存智慧”。环境公德是人类用精神的形式认识和把 握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方法,反映人类认识和改造人与自然关系的智慧。环境公 德总是从个人对他人、个人对社会整体的责任和利益关系来认识人与自然交往过 程中的利益关系和对人们行为的特定要求,并借助一定公德观念来表达认识的成 果的。
三、从环境公德培育入手培养社区生态文明人 社区农民具有环境道德教育的可塑性,这是倡导对社区农民进行环境道德 教育,将其培养成为生态文明人的前提。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为我们正确认识 农民的本质及其特征提供了科学依据。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 性的统一体,它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按其现实性说,人是一切社会关 系的总和,因此农民具有可塑性,即在一定社会环境作用下,农民具有自动的适应 能力和自主的创新能力。笔者将农民的可塑性具体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超强的可 塑性,即农民对外部环境反应敏锐,接受新事物能力强、态度果断、行动迅速,富有 顽强的毅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做出非凡的业绩;二是刻板的可塑性,即农民对外部 环境反应迟钝,接受新事物能力弱、态度犹豫、行动迟缓,缺乏耐心和进取精神, 满足于低水平的现实需求,没有新的发展;三是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具有较强适应能 力的可塑性。从历史发展看,传统农民基本上属于第一种类型,近代农民基本上属 于第二种类型,当代农民则属于第三种类型。现代农民的生存、发展环境不断变 化,特别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科学技术加速发展,使农民的发展具有 更加广阔的拓展性、时间上的跨越性和强有力的竞争性。按照马克思主义人学观 点,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会产生新的品质,创造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即人创造环 境,同时环境也创造人。因此,现代农民具有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大的可塑性和更强 的实践能力,是一种具有自发向上的精神和自我激励功能的、灵活性与适应性较 强的市场主体。要通过加强农村社区农民环境公德建设培养农村社区生态文明人。
1.树立为全社区人服务的公德原则。在进行环境公德意识教育中,要树立为 全社区人服务的公德原则。为全社区人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抓住了 为全社区人服务就抓住了根本。一旦广大农民确立了人人为全社区人服务的公德意识,农村社区环保工作就会全面勃发生机。
2.弘扬传统文化中的天人观念。中华传统的天人观念体现了博大精深的道 德品质。冯友兰先生倡导的“天地境界”乃人生之最高境界,处在这种境界的人可 以说是获得了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最深刻的领悟,在他看来,生命并不是一种纯粹 个体的存在方式,而是与天地宇宙一体的运动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生命与 宇宙大化的规律实现了有机统一。这些丰富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资源对我们进行 农村社区环保公德教育具有重要价值,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中的环保道德与当今 社会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对于提高社区农民环保公德教育水准有着积极意义。
3.增强社区农民修养的主体自律意识。环境公德的基本特点就在于它的非 强制性,为人们主动立法并自觉遵守的内在自觉性,是基于对社区“应然”秩序的觉 解而提出的对社区成员的普遍要求,它的应然性和普遍性对个人既是一种制约,又 是一种引导,是道德规范内化的结果。因此要提高社区农民主体自律性,把环境道 德观念根植于农民心中,把遵守环境公德变为其内在自觉性。
4.发挥党员干部在社区环境公德建设中的带头作用。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 和党员干部的作用,从社区具体事情做起,从农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把各项业 务工作与社区环保道德实践结合起来。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社区贤达素质高于普 通农民,他们在环境公德建设中应带头恪守公德,模范遵规守法,为社区农民做出 表率,以利于社区环境公德建设中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5.建立社区环境公德的监督机制和法规体系。社区环境公德的维护,亦需要 依据法律的权威,采取一定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达到“褒善贬恶”、“扬善抑恶” 的目的。因为法律在制裁、监督、教育和调节人们不道德行为,保证道德规范的 贯彻实行,保证教育效果方面有重要作用。因此要建立监督机制和法规体系对农 民经济行为和活动对社区环境的影响进行监督和引导。
6.建构环境公德的道德教育机制。道德修养是环境公德养成的内部机制的 核心,是培养社会公德并逐步完善人格的最基本途径,它有利于农民达到较高的道 德境界,有利于农民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锻炼与自我培养机制的形成。道 德教育可以以公共文明礼仪教育为先导,集中宣传农村环保文明知识。在公共卫 生教育方面,讲求营造社区优美、清洁的生活环境。要培育农民的公共秩序责任 意识和知行统一意识,组织农村社区居民开展环保互动。
7.建构环境公德的评价机制和示范机制④。根据不同的农村社区实际情况,确定社区农民环境公德的素质指标,观察、跟踪社区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 交往、公共参与等方面的环境公共文明行为指数,分析、评估其实施效果。同时 建立示范机制,广泛开展向先进社区环保人物学习的活动,让社区农民有学习的榜 样,使先进人物的高尚情操成为社区的共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