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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西方政府改革的浪潮日益高涨。在西方各国旷日持久的政府改革过程中,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和以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基础的官僚制的传统公共管理理论被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为基础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取代。故“新公共管理”(NPM:New Public Management)或“管理主义”( Managerialism)的范式就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最基本的趋向和实践模式。本文拟从公共管理模式殖变背后的哲学基础的向度进行阐释,以求对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理论启迪。
(一)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利益分化和阶级分化以来,就有了公共管理的问题。但是,在传统的阶级统治模式中,公共管理是附属于阶级统治的。近代以来,阶级统治变得越来越隐蔽,而公共管理却日益彰显,人们到处可见的是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特别是在二战以后,这种状况愈加明显。公共管理从隐到显的殖变,不仅是管理行为量的增加,也不仅仅是管理活动范围的拓展,而是管理模式的变革,是从以统治为主导的模式向以管理为主导的模式转化的过程。人类社会早期的公共管理在运用行政的和宣传教化的手段对社会实施管理时,往往诉求于强制性的措施,管理行为自身未得到充分自觉。近代社会的公共管理在许多领域中无疑也包括强制性的行为,带有传统的统治性的特征,但是在许多领域,公共管理日益趋向采用民主和参与等方式。这就使得公共管理具有了更多的公共性,淡化了服务于政治统治的终极目的,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管理模式就是其代表。它的基本特征是:政府是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的公共管理泛化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迅速分化为许多专门领域;政府机构日益膨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运行的高成本、低效率。总之,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是与西方工业社会的政府管理相适应的。但是,随着西方各国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这种理论及其模式就显得力不从心,无法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社会之需要,其基本的理论假设和原则均受到普遍的怀疑与严峻的挑战。具体表现在:
其一,作为传统的公共行政基石的官僚体制已被证明是一种过时的、僵化的和无效率的政府体制模式。这种等级划分、权力集中、控制严密的官僚体制的组织模式在二十世纪50-60年代的工商管理中率先被打破,继而在70和80年代的公共部门逐步被学习型组织模式所取代。
其二,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已被动摇。政府通过补贴、规划与合同承包等方式间接运行,各种私人公司、独立机构和社会团体参与了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不同的政府机构也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及服务而展开竞争。与此同时,私人部门发展起来的管理方法和技术也被公共管理部门所借鉴。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其三,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被人们批评为是一种不真实的假定,而且,在现实的生活中政治事务与行政事务是难以真正分开的。
其四,公共人事管理的体制及模式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公务员的永业观念已被打破;业绩评估和绩效工资制成为一种主要的报酬方式;传统的片面强调对人的控制的人事管理模式正在被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开发、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所取代。
由此可见,在现实的公共生活中,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已经失去了它的生命力,由于科技革命浪潮的影响,各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合本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模式。这就导致了西方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全新变革,催生了“新公共管理模式”的降生。
(二)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理论,起源于二十世纪70-80年代的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其他国家。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在整个80年代,英国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开展反对浪费和低效益运动,成立了效率工作组,对政府的有关项目计划和工作进行效率审计;大力改革公共部门的工会;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将英国的石油、电讯、钢铁、航空等40多家主要国有企业卖给私人;对地方政府的预算开支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所有的地方建筑和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公开竞标。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效率工作组1988年提出的报告《改善政府管理:下一步行动》,英国政府开始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从政府各个部门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半自治性的“执行局”来承担这种职能。部长同执行局在谈判的基础上就该局要完成的任务及其在具体运行方面的灵活度达成协议,也即绩效合同。这样,部长们主要只关注预算总额和最终的结果,而各局在预算支出、人事安排等具体事项上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尤其是执行局的局长是由公开竞争产生,三年必须重新申请一次,不实行终身制。到1996年,英国有近75%的公共服务是由执行局来承担的。
继英国之后,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随着两国工党分别于1983年和1984年上台执政,也开始了大力的公共行政改革。其中,新西兰的改革因其力度大并且具有系统性而备受人们的关注,被学术界称作“新西兰模式”,新西兰财政部于1987年末出版的《政府管理》一书被誉为新公共管理的宣言。
美国的“新公共管理”改革尽管不像英国那样,有明确的起点和目标,但似乎开始得更早,可以追溯到1978年卡特政府实施的“文官制度改革法案”,而且带有更明显的管理主义倾向。里根政府大规模削减政府机构和收缩公共服务范围,当时负责推行改革的格鲁斯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将私人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引入公共部门管理领域之中,来提高政府效率。格鲁斯委员会诊断出美国政府公共部门管理低效率的重要原因是:其一,国会对联邦政府机构的日常管理干预太多;其二,人事特别是高层人事缺乏连续性;其三,缺乏追求高效和经济的诱因;其四,会计和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其五,缺乏有力的中央财政和会计管理。1993年克林顿上台后,开始了大规模的“重塑政府”改革运动。其目标是创造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政府,并坚持顾客导向、结果控制、简化程序和一削到底原则;改革的基本内容是精简政府机构、裁减政府雇员、放松管制、引人竞争机制以及推行绩效管理。这场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献就是戈尔所领导的国家绩效评价委员会的报告《从过程到结果:创造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的政府》,简称“戈尔报告”。“戈尔报告”指出:从本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美国建立了庞大的、自上而下的、集中化的官僚体制来处理公共事务,这种体制以那时的公司结构为模式,采用分等级的科层制形式进行管理。由于对标准化程序的先人之见、垂直的指挥链条和标准化的服务,这些官僚机构是稳定的,但与此同时也造成机构膝肿和反应迟缓。当代迅速变化着的世界、闪电般的信息技术、全球性竞争和需求式的顾客,使得庞大、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己经失效。该报告提出政府改革的四项主要原则:消除繁文缚节,由注重过程的系统转变为注重结果的系统;把顾客放在首位;授权雇员以取得成果;一削到底,并创造出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的政府。 职称论文发表期刊
欧洲大陆各国(德国、法国、荷兰、瑞典等国)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有所不同,它不具有英国、美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的行政改革的那种系统、全面、连续和激进的特点。但是欧洲大陆各国的行政改革同样带有明显的管理主义色彩,因而具有“新公共管理”的取向。比如,在德国,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行政改革采取了非连续性渐进主义模式。其改革的基本内容:调整公共事业、削减公共服务人员、压缩公共人事开支、转变公共组织结构等均是在某种程度上以管理主义为价值取向的。特别是在90年代,借鉴了荷兰的经验,推行地方政府改革,实行“地方治理模式”,与英、美等国的“新公共管理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新公共管理思想在西方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首先,自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的经济衰退,公共财政也因为收人减少和福利开支过大等原因出现了连续的赤字,各国政府都面临着财政紧张的困境。按照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的观点,解决财政赤字问题从原则上讲有三种途径:一是限制开支和公共任务的终结;二是增加收人,特别是税收;三是用较少的开支来实现公共使命,即“少花钱多办事”。由此可见,只有第三条道路才是较好的选择。“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就成为各国政府的自然选择。其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政府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这使得西方各国政府普遍臃肿、效率低下,传统的科层制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正如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中所说:“工业时代发展起来的官僚体制,专注于各种规章制度及其层叠的指挥系统,已不能有效运转;它变得机构臃肿、浪费严重、效率低下;它在变化迅速、信息丰富、知识密集的90年代已不能有效地运转了。”再次,由于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革命的出现,促使各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模式。信息时代的来临以及“数字化生存”方式要求政府对瞬息万变的经济迅速作出反映,同时它打破了长期以来政府对公共信息的垄断。新通讯技术以及接触政府信息的便利使公民和社会团体更容易参与公共管理活动。这要求对政府组织及其运作过程作出变革与调整。最后,经济的全球化对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全球化的趋势加强了西方各个国家对本国经济竞争力的高度重视,政府能力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经合”组织把政府改革当作其成员国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的一个重要途径,认为顺应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保持国际竞争力的内在需要,为公共部门改革提供了新的强大动力。
(三)
综观西方社会的这场声势浩大的行政改革运动,由于操作上的需要而表现出政府继续充当运动主体的角色,每项改革措施也不得不基于现实而表现出对管理行政模式的妥协,但就这场改革运动的发展趋势而言,无疑包含了如下的意蕴:即对近代以来的公共行政管理化倾向进行全面的检讨。虽然检讨的结果仍然是以“新公共管理”命名,但它与传统的公共管理已经有着较大的差异。从哲学的向度来看,它是中心边缘化与边缘中心化的双向整合与建构的过程,其实质是管理主体的单一化向管理主体的多极化的转化。
生活提出问题,哲学解答问题,哲学是生活的解答逻辑。任何具体科学背后都蕴含着哲学理念,因而哲学主导范式的转换,总会在不同的具体学科中得到或迟或早的彰现。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出现也概莫能外,它是哲学的单一主体范式向后现代的多极主体范式转换的具体显现。传统的政府行政管理把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管理原理奉为圭桌,将政府看作是唯一的行政权力运行主体,其中心是追求社会秩序的稳定,管理的稳定性主要是依靠刚性的规范来维持。可是,我们可以看到,规范化对行政体系自身的整体协调、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就把人们关注的焦点聚集在行政体系自身。原本是为了社会秩序的目标,但是在对行政体系自身的关注中,目标常常被疏远、淡化,行政体系自身的存在和运行却异化为行政权力与行政行为推崇的终极目的,行政权力与行政行为被置于整个社会的中心位置。在这种单一管理主体中心主义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中,管理者以自我为中心,将被管理者置于客体的地位和从属“我”并为“我”而存在,从事管理活动,是为了张扬自我的存在。由于传统的行政管理将行政主体的单一性看作是不可移易的原则,当政府规模太大时需精简机构,而职能分化的必然性又客观上要求增加机构;当权力失控时,则强调权力制约,而权力制约不仅需要增加机构,而且会增加权力运行的成本从而降低权力运行的效率。因而行政改革陷人精简一膨胀、再精简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中,要走出这一怪圈,就必须打破行政主体的单一性。新公共管理就展示了打破行政主体单一性的趋势,将公共管理的职能对象性分化转变为主体性分化,即公共管理的社会化。 职称论文发表期刊
新公共管理注重政府实施的各种计划、项目的有效性,表现出目标导向的趋势,将人们关注的视线从权力的运行转向管理的结果,主张行政权力运行主体的多元化。由于政府不再是唯一执掌公共权力的组织和部门,因而它对公共权力的垄断将随之成为历史,公共权力随着公共管理的社会化而社会化,众多的非政府公共管理组织成为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公共权力的社会化,或者说公共权力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非中心化,实质上就是管理的服务化、社会化。依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管理组织大约有四重类型,即政策组织、规制组织、服务提供组织和服从型组织。这其中,政策组织应当完全属于政府意义上的组织,而规制组织部分是政府的也可能部分是政府外的组织,服务提供组织和服从型组织基本上是作为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而存在的。正如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所说:“大多数企业化的政府都促进在服务提供者之间展开竞争;它们把控制权从官僚机构那里转移到社区,从而授权给公民;它们衡量各部门的实绩把焦点放在后果而不是投人上;它们行为的动力不是来自于规章条文,而是来自自己的目标、自己的使命;它们把服务的对象重新界定为顾客,让顾客有所选择,选择学校,选择培训计划,选择住房;它们防患于未然,而且不是在问题成堆以后才来提供各种服务;它们把精力集中于挣钱而不单单是花钱;它们下放权力,积极采取参与式的管理;它们宁可要市场机制而不是官僚主义机制;它们关注的中心并不简单是提供公共服务,而且也向公营、私人和志愿服务各部分提供催化剂,使之行动起来解决自己社区的问题。”由于新公共管理实现了管理主体由单一性向多样性的转变,日常公共管理中的公共权力随着这种管理的社会化也被部分地让度给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政府就具有一个以旁观者的身份来审视公共管理的质量与效果的机会,这样任何掌握公共权力的非政府组织对公共权力的滥用都不再具有制度化的基础,从而为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创造了条件。
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是西方社会特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发展条件下的产物,体现了西方公共行政发展的基本趋向。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在西方国家的涌现,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水平,促进了西方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满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也增强了西方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国家,当前正面临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由于时代的落差,我们面临着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的双重历史任务,这就加剧了我们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的难度。官僚体制有其合理的生存空间,但是全球化浪潮与后工业化的脚步又促使我们必须融汇新公共管理的精健。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公共管理改革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尽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模式,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便是我们探讨新公共管理思摄的理论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