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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干涉内政含义分析论文
不干涉内政含义分析论文 一、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产生 不干涉内政原则源于主权原则,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石,主权是国 家固有的权利,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 内对外事务的权力,其内涵包括对内具有最高统治权和对外具有独立权两个方面。一个国家根据其主权,享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不受他国的 干涉,这样,一国主权范围之内不受他国干涉的内部事务就是内政。
国家主权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演进过程。主权最早是一个宪法学 (国内法)上的概念,法国著名古典法学家、哲学家、政治思想家让・博丹于1577 年在其名著《论共和国》一书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国家主权学说”。其后, 洛克和卢梭等思想家分别提出“议会主权”和“人民主权”概念,但他们所强调的主 权还只是国内法范畴,没有涉及到国际法的问题。
1648年欧洲各国为结束三十年战争而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 近代主权国家的诞生。它第一次以多边条约的形式确认了所有与会国的独立与法 律上的平等,主权概念正式应用到国际法领域中。18-19世纪,在反对欧洲封建 统治和反对他国干涉的斗争中,欧美国家学者的著述和政府文件都强调了国家主 权的原则。20世纪,国家主权在反对武装干涉、维护民族自决和促进国际友好合 作中发展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主要表现在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和1945 年《联合国宪章》对国家主权原则的确认和强化,该原则确认各国有权决定其政 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保证各国处理其国内外事务的独立自主,禁止外来 的侵略和干涉,尊重各国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经济权益。
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含义 (一)内政的含义与范围 内政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793年法国宪法中,该宪法第119条规定,“法国人 民决不干涉别国的政治,他们也不容许别国干涉自己的政治”1945年《联合国宪 章》对内政的表述是:“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内管辖之事件”,该表述后经1965年《关 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 以及1981年《不容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宣言》等国际文件的确认和沿用,成为权 威的表述。一些国家在某些公开的国际场合对“内政”的解释也类似于《联合国宪章》的解释。
但何为“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国内外未有一个公认的 确切说法。正如阿库斯特在《现代国际法概论》中指出的那样:联合国宪章中对 内政解释引起的争论比宪章的任何其他规定都更多,但是,在实践中,这一条的 解释迄今始终是不确定的。为什么对内政的解释始终是不确定的呢有学者认为原 因有三个:(1)内政的范围不断发生变化,这样给内政下定义比较困难;
(2)各个 国家由于社会制度、国家利益不同对内政的解释也就不同。
国际法上的内政不是一个地理概念,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一国内政,其 标准是既要符合国内法,更要符合国际法及条约规定的应履行的国际义务,二者 都符合,尤其是在不违反国际法及条约规定的应履行的国际义务的前提下,才是 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只符合国内法,而不符合国际法及国际条 约规定的应履行的国际义务的行为,就不是内政。
必须指出,内政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及国际 法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及发展的。
(二)“干涉”的界定 实际上,在国内外许多国际法学者的著作当中,对干涉正式进行界定的并 不多见,而且至今还没有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这恰恰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国际法 界定干涉的困难。
不干涉内政原则的精华即禁止干涉的主体是国家和国家集团,包括联合国 及其所辖机构;
禁止干涉的范围是内政、外交事务和各国选择其政治、经济、社 会、文化制度的权利;
禁止干涉的方式是武力、经济、政治等措施 干涉内政原则的界定,可以看出国际法上不干涉内政原则有两层意思:1. 是对于在本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之事件,别国或国际组织不能列入议事日程, 也就是说不能讨论;
2.是对于在本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之事件别国或国际组 织无权介入。
三、不干涉原则在全球化时代遭遇的挑战 全球化的直接结果是使整个世界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各国利 益相关体,使得原本属于一国内政的事项变为国际共同关心事项,如在人权、关税、汇率、反恐、禁毒、网络、环境、能源、疾病预防和惩治犯罪等,在全球化 的作用下,其范围和影响都是世界性的,在全球化时代“集体利益,就是国家利 益”。对于上述任何关涉全球利益的问题的解决需要国际社会的协调合作,而合 作的形式就是签订双边的或多边的条约,明确彼此的义务和责任,这又使得本属 国家内政问题变成了国际问题。
四、结语 国家主权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石,即使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主权概念和不 干涉内政原则仍然是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得以维系的核心价值。
198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不容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宣言》更是强调该原 则“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实现《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都最为重要。”可见,宪 章和其他国际法律文件对国家内政的维护是明确的和一贯的,它没有也不可能为 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干涉他国内政提供法律依据。在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关系中, 切实遵循不干涉内政原则,既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保障,又是发展国际合作 的基础。
摘要: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源于主权原则,指国 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 国内管辖的事务。本文首先简述了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产生与发展,继而界定其范 围及其在全球化时代遭遇的挑战。
关键词:不干涉含义挑战 注释:
[1]贺鉴.“人道主义干涉”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冲击.河北法学.2006 (11). [2]李伯军.论国际法上界定“干涉”存在的问题―以《联合国宪章》为 视角.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7). [3]阿库斯特.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 281页. [4]王庆海,张蓝图.国际法上的内政及不干涉内政原则新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7). [5]殷仁胜,李国际.挑战与对策:全球化时代的不干涉内政原则.全 球视野理论月刊.2007(2). [6]江国华.近代主权概念的演进及其元价值.湘潭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