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简介
《医学与法学》杂志是国家出版总署正式批准的国家级医学专业性综合学术期刊。由卫生部,泸州医学院主管,中国卫生法学会主办.本刊创办于2009年,规格为国际通用的大16开本,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4-7526,国内统一刊号CN51-1721/R,每期定价16元。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已被《中国知网》、《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平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等收录。
版权信息
刊名: 医学与法学
主办: 泸州医学院、中国卫生法学会、成都时代出版社
周期: 季刊
语种: 中文
开本: 16开
ISSN: 1674-7526
CN: 51-1721/R
办刊宗旨
《医学与法学》是我国中、西部地区第一本“医学”与“法学”交叉渗透、相互结合的学术刊物。本刊将着重就医疗卫生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医事法治建设,特别是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医学伦理及医学社会化、法律化,医事法律人才培养,医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制监督和法律服务,以及医药卫生改革和发展中越来越多、需要应对的法律问题,开展实践研究、理论研讨、学术交流。
六大目标:
关注医法热点;扫描医法动态;透视医法典型;探索医法理论;拓展医法服务;培养医法人才。
五大重任:
——把握理论前沿、填补学科空白,搭建医药卫生法学学科和法治领域理论研究与实践探讨交流重要平台,促进医药卫生法学学科的繁荣发展。
——关注医法热点、探索医法理论、扫描医法动态,推进我国的医药卫生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法治建设。
——促进专业与学科建设,拓宽我国医学与法学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新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我国培养一大批医药卫生法律人才。
——拓展医药卫生法学学术交流渠道,推动我国在医药卫生法治诸方面的优质资源整合。凝聚和培养一批医药卫生法学领域的学术骨干,提升我国的医药卫生法学学术质量和学术水平。
——满足人们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平的文化需求,在实现该领域的对外开放、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广泛吸收世界优秀的成果,并把我国的优秀成果优秀人才更多地推向世界,以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在世界上的影响力。
投稿要求
《医学与法学》是就医学与法学相交叉领域的学术问题、实务问题进行多层面探讨、交流的综合性中文期刊。本刊办刊方针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双百”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医与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刊围绕医事卫生法治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确定六大目标:关注医法热点、扫描医法动态、透视医法典型、探索医法理论、拓展医法服务、培养医法人才。
本刊反映国际、国内医药卫生法学研究方向、动态,解读医药卫生法律、法规,介绍医药卫生法律诉讼、咨询、服务、案例等相关内容,重点研讨医疗卫生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特别是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医学伦理及医学社会化、法律化;医药卫生法律人才培养;医药卫生立法、执法、司法、法治监督和法律服务;医药卫生改革和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开展实践研究、理论研讨、学术交流。欢迎来稿和与文稿相关的照片,以求图文并茂。
一、来稿要求
(一)题目: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和代号等,如必须使用,应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对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二)作者:每篇文章作者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经各位作者同意,并在投稿前确定,在稿件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变动。署名作者应有作者简介,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和研究方向等,如果作者是学生的,必须注明所在学校、专业、年级、班级,是本科生、研究生还是博士生。作者简介标注于文章末尾。作者中如有外籍人士,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注明国籍。
(三)摘要:论著须有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字数为300字以内,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一致。
(四)关键词:每篇论著应列出3~5个关键词,中、英文关键词应翻译准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五)正文:要求思想正确、主题突出、数据准确、文从字顺、逻辑性强,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和可读性。文内使用层级标题及叙述顺序的规范格式如下:
(六)图表:一般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注。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
(七)计量单位: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已废除的计量单位(如比重、比热、摩尔数等已废弃的旧名称)。
(八)数字: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如统计表中的数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九)注释:本刊实行“参考文献”与“注释”分开排版,“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紧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释以①②③……的序号单独排序,并注意注释符在文中不用上标格式。
(十)参考文献:本刊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采取顺序编码制,各篇文献要按正文部分标注的序号依次列出,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参考文献紧接在文章注释之后排版,并注意注释符在文中不用上标格式。
参考文献书写格式举例如下: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194.
[2] 张传喜.论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科技期刊编辑知识的积累[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1999,10(2):89-90.
(十一)课题项目书写: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标注于文章参考文献后,书写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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